香港染疫人數激增,大批市民買撲熱息痛等止痛退燒藥應急。「醫護行社區藥房」的藥劑師提醒,「大包圍」服用不對應症狀的成藥,恐會出現副作用,造成不適。同時,藥劑師又舉出3宗個案,教大眾服用成藥的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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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註冊藥劑師主理的Facebook專頁「醫護行社區藥房」發文指出,若出現以下症狀,可服用對應症狀且適量的成藥,紓緩相應的症狀,但絕不能「貪心」:
藥劑師提醒,若沒有症狀無需服用藥;兒童、孕婦、有藥物敏感或長期病患人士,用藥上有不少注意事項,甚至禁忌症,用藥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
服用撲熱息痛的用量?
大部份新冠肺炎輕症患者,發燒持續不多於一星期。撲熱息痛(Paracetamol)通常是每粒500毫克,每日上限為4,000毫克,每人每日最多服用8粒,大家可以酌量預備4至7日的用量,「以往不少老友記向我們反映,每次覆診都領了幾百粒回家,用也用不完分分鐘眾裡尋它千百度,那藥卻在家中某角落!在準備平安藥時,記住盤點一下家中已有的藥物,仔細核對藥名和到期日,可能會有開心大發現。整理藥物時,最好順手把過期的藥物都掉走。」
不過,藥劑師提醒要留意藥物注明的劑量,因為有部份產品每粒含665毫克,如果一日食8粒會過量傷肝。
至於兒童用藥量方面,則需按體重和/或歲數計算。兒童體重轉變快,若藥物為較早前處方,最好重新計算一下用量。另外,要提防兒童的退燒水有不同濃度,A牌子用5毫升不等於B牌子也是5毫升。藥劑師提醒撲熱息痛有不同的配方,包括藥丸、藥水或栓劑(塞肛用),如無醫護人員指示,不建議同時使用。又提醒家長不要急於為小朋友退燒而服用過量退燒藥,以免傷害肝臟。
為何服藥3日不退燒?
撲熱息痛藥效較短,只有4至6個小時,故需持續服用才可維持藥效。藥效過後,小朋友及成人仍未退燒的話,可繼續服用;但若發燒減退症狀,就可隨時停用。
新冠肺炎是病毒感染,生病時各種上呼吸道症狀、發燒、發冷、全身痠痛症狀會持續一段時間,這是身體免疫系統和病毒「打仗」的反應,要有充足休息,多喝水。
3宗個案分析
個案1:服用不對應症狀的成藥
林小姐:只有發燒症狀,但服用傷風感冒咳配方的藥物。(複方成藥*:可紓緩發燒症狀、收鼻水、通鼻塞等)
藥劑師:若只有單一症狀(例如發燒),只需要服用相對應的藥物(例如撲熱息痛)便足夠了,未必需要用複方成藥,因為有機會「大包圍」服用了不需要的,白白承受不必要的副作用。
*「複方成藥」定義:「大包圍」用藥,通常含有多個成分,因此可紓緩強重症狀
個案2:服用對應症狀但過量的成藥
陳小姐:有發燒、流鼻水、鼻塞、咳嗽等症狀,為了快點康復,服用A牌子+B牌子的傷風感冒配方/服用C牌子的止痛退燒藥+D牌子的傷風熱飲。
藥劑師:加吃藥物*無助加速康復。大部複方成藥的成分會重疊,同時服用有機會用藥過量。因此用藥前最好對照一下成藥的成分列表,以確保沒有重複。若不確定,可以徵詢醫護的意見。
*「加吃藥物」定義:不依照醫護人士/藥物指示服用過量藥物
個案3:沒有症狀則無須服用
李小姐:做了兩次檢測呈陽性但沒甚麼不適症狀,確診後是否需要服藥?
藥劑師:藥物是用來紓緩症狀,因此沒有症狀則無須服用。
3類染疫人士處理方法
1. 病危者
出現以下較嚴重的徵狀,請前往急症室。徵狀包括:
- 服用退燒藥仍然發燒超過攝氏38.5度持續多於兩天
- 體溫低於35度
- 抽搐,呼吸困難,氣促失語或不能行動
- 不能甦醒或不能保持甦醒胸部或腹部疼痛或受壓
- 頭暈或意識混亂或精神狀態明顯轉變
- 虚弱或腳步不穩
- 24周或以上孕婦胎兒活動減少或停止
- 多於兩天不能飲食/腹瀉及嘔吐
2. 高風險人士
先預約醫管局指定診所致電:1836 115 。經醫護人員為你評估,如有進一步醫療需要,請前往急症室。
3. 行動自如者
如輕微病徵/全無症狀,請勿召喚救護車到急症室,宜居家抗疫。
內容獲「醫護行社區藥房」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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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陳樂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