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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涉14年申建丁屋串謀騙地政總署 發展商及村代表遭廉署起訴

發佈時間: 2022/03/16

廉政公署今早正式起訴一名丁屋發展商負責人及元朗一名村代表,指他們涉嫌與他人在14年間串謀詐騙地政總署,以獲署方批出多張興建丁屋的牌照,涉案2人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廉署強調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再有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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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分別是榮佳建築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光榮,以及元朗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程振明,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王光榮及程振明涉嫌於2005年至2019年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藉虛假陳述誘使署方批出興建丁屋牌照,又涉嫌虛假地表示相關申請人從未與任何人或發展商訂定協議轉移其丁權。

售115幢丁屋 賺逾$10億

廉署調查發現,程振明約自1996年起向元朗原居民收購「丁權」,以發展村內一個丁屋項目,之後在2005年3月與王光榮的公司達成協議後,程振明繼續向原居民收購更多「丁權」,並安排他們申請興建丁屋的牌照;在案發期間水蕉新村興建了多幢丁屋,並以一個私人屋苑的名義,以每幢900萬至1,300萬元的價錢出售,令榮佳公司從售出的115幢丁屋獲取超過10億元。

廉署表示,在現行的丁屋政策下,水蕉新村每名年滿18歲的男性原居民,可根據政策行使「丁權」一次,向地政總署申請在村內興建一幢丁屋自用,其「丁權」不可轉讓。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