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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安老|羅致光:提升院舍質素草案設過渡期 未合要求者將逐步退場

發佈時間: 2022/05/15

政府將於下周三(25日)就《2022年院舍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內容包括提升院舍最低人手規定和人均面積、加強院舍營辦人問責等8大方面修訂。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早在網誌強調有關修訂並非小修小補,完成修例後未切合社會對院舍服務水平的院舍應將要求逐步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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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目前法例只規定院舍住客人均樓面面積不低於6.5平方米,條例草案則建議容許現有的高度照顧院舍有4年時間達至人均樓面面積不低於8平方米,以及在8年內符合人均樓面面積9.5平方米的新規定,而現有的中、低度照顧院舍則可用8年時間符合人均樓面面積8平方米的新規定。但他承認單靠修例不足以改善院舍服務質素,當局會推出其他新安排配合。

他估計截至今年2月底,本港約有460間院舍未符合有關新規定,資助院舍佔14%,即合共要削減約6,300個宿位,但因現時市場上其他已符合新規定的院舍空置宿位約有8,700個,相信修訂不會令現居於有關院舍的住客失去院舍照顧,而新的過渡安排可讓現有院舍透過自然流失、逐步減少宿位及進行改裝工程或搬遷以達到新規定。

引入「負責人」制度 有助推營辦機搆問責文化
 

另外,羅致光表示,法例修訂亦新增加強院舍持責者監管一項,所有院舍新牌照或牌照續期的申請人必須為「適當人選」,申請人須提名一名管理人員作為該院舍的負責人,而該負責人必須為「適當人選」,相信引入「負責人」制度將有助推進營辦機構的問責文化;此外條例草案亦引入新的院舍主管註冊制度,社署署長須信納申請人是成為註冊主管的「適當人選」,包括會考慮其相關犯罪紀錄。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