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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健|違職安健法例最高罰款增至1千萬 勞工處稱已汲納意見方向中肯

發佈時間: 2022/05/24

政府計劃修訂職安健相關法例並在明日提上立法會,內容包括提高違例罰則,罔顧後果並導致工人死亡或重傷的僱主,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勞工處處長孫玉菡今早在電台表示,相關方案已討論了一段時間,也汲納了意見,認為修例方向中肯指涉極嚴重事件的定罪最高罰款從50萬元增至1,000萬元,比較其他法例已是最高。
 

致命工業意外年約20宗 , 職安健修例後日交草案 , 提高罰則 , 詳情即睇【下一頁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明支持修訂,指這反映多年來相關判罰過低,一個較高的刑罰應能反映罪行嚴重性,但認為最高罰款1,000萬元的阻嚇力仍然不足,認為應與涉及的工程費掛勾。她強調有關法例針對違反安全條例的僱主,如承建商及僱主能做好安全、保障到工人性命,將不會被罰。

香港建造商會會長林健榮則認為,可公訴罪行針對僱主及管理人並不公平,因如要做好職安,所有持分者須共同承擔責任,而作為建築商除了法例外,亦有嚴重的罰則如停工、延誤工程賠償等,涉及政府工程時亦有可能被禁止投標,因此他們是有誘因處理好安全問題。

另外,審計報告早前揭露破欠基金審批和抽查時間長等多個問題,孫玉菡今早回應稱,署方以往處理破欠基金申請時,會收齊文件再覆核資料準確性,涉及申請人、僱主及清盤人多個持分者,日後計劃為基金申請人提交資料定立限期,且如一個流程需時過長就會先跳過,以繼續下個流程;如只涉及欠薪等較簡單的申請,會依據申請人提交的資料,讓申請人可在三個月內取得資助。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