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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認非法招致選舉開支 判監10月

發佈時間: 2022/05/25

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涉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於2份報章刊登「雷動計劃」廣告,招致逾25萬元選舉開支,他早前承認4項非法招致選舉開支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0個月,同期執行,另2名被告簽保守行為一年。

法官判刑時稱不涉裁定策略性投票是否違法,惟「雷動計劃」旨在推動22名非建制派當選,且均未申報相關開支,做法影響選舉公平性,對建制或獨立候選人不公平,被告作為大律師,無視選舉法例是於理不合,又批評控方在5年後才作檢控並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