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露台交歡 ︳啟德豪宅男女露台全裸交歡 大律師指涉違法最高囚6個月

發佈時間: 2022/06/08

窗台上纏綿,難度與土地問題有關?一對男女光天化日之下於露台交歡,整個過程被附近大廈人士拍下,有網民認出事發地點疑為啟德一個屋苑。有大律師指出,在公眾可見情況下猥褻暴露身體均違法,最高可判監6個月。

【更新】警方於秀茂坪區拘捕一名36歲女子【下一頁

同場加映:
管家王 ︳防蚊蟲防盜金剛網vs高清纖維網 4大常見家居蚊網+拆解4大迷思

{{hket:ul-video id="5896"}}{{/hket:ul-video}}

該段影片長約17秒,可見在一棟住宅大廈露台上,有一對全身赤裸男女正在交歡,期間女方靠在前面的白色櫃,男方則在其身後,由於露台採用玻璃圍欄,兩人裸體清晰可見,期間拍片者身旁有男子表示:「有人XX喎,真係X緊呀,喺露台呀。」

該影片在網上瘋傳,有網民認出事發地點疑為啟德一個屋苑,有人形容「影響屋苑形象」,有人則對於兩人行為感到莫名:「日光日白畀人睇晒,咁樣好咩?」有爸媽級網民則擔心一旦讓小孩看見會帶來不良影響。

大律師:涉猥褻暴露身體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涉事情侶在露台進行性行為,令附近居民甚或街上途人可見,有機會觸犯本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148條,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情況下,進行猥褻暴露身體任何部分,均屬犯罪,最高可判監6個月及罰款2,000元。 

倘情侶在房間不拉上窗簾交歡被人目睹又會否違法,陸偉雄認為與在窗台程度上有分別,而且在房間不同位置亦有分別,「如果在床上屬合理行為,但如站近窗台故意讓人看見,則有機會違法。」

對於鄰居能否就看到該些不雅行為留下陰影而追討賠償,陸偉雄認為雖然理論上可以,但實際上要證明因看到有關行為而造成心理陰影或帶來損失,並要將該些損失量化並不容易,「舉例來說,除非對方經常甚至每日都咁做,令你好困擾,就有可能追討,但如果對方只係第一次咁做,成功追討機會好微。」

涉事情侶固然犯法,拍攝者也有法律責任,陸偉雄指將鄰居將性行為經過及裸露身體片段拍下,並放上網站公開,或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可被判入獄3年及罰款100萬元。

U Lifestyle App自家節目登錄《U TV》專區!
↓↓試玩、試食、試用影片任您睇↓↓
立即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