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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同袍索取接受貸款逾$42萬 警長加控3罪

發佈時間: 2022/06/24

52歲警署警長黃志明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指他未經許可向4名同袍索取及接受貸款逾42萬元。他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應訊時,再被加控2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1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案件押後至8月23日以待轉介區院答辯,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早前已被控8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2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1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等13罪,而新罪名指被告涉嫌於去年3至4月,在未獲許可下向葵涌分區一名前下屬警員索取2筆共約3萬元貸款、及從對方接受一筆2萬元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