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大灣區|病人臨終可棄搶救 深圳立法認「生前預囑」 內地首例

發佈時間: 2022/06/30

廣東省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近日通過修訂《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最獲外界關注的是深圳成為內地首個將「生前預囑」納入法律體系的城市,讓末期或臨終患者可自行決定放棄搶救,不再由家屬決定。

生前預囑指人們在健康或意識清醒時預先簽署,說明在不可治癒的疾病末期或臨終時要不要接受某種醫療護理的指示文件。新修訂條例第78條規定,若收到患者或其近親屬提供的患者生前預囑,醫療機構在患者不可治癒的傷病末期或臨終救治,應尊重患者意願可不採取插管、心肺復甦等創傷性搶救措施、可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統及可不進行原發疾病的延續性治療等。

深圳市生前預囑推廣協會會長李瑛表示,生前預囑已在民間推廣多年,但一直缺乏法律保障,當家屬不願意執行患者的預囑時,文件也就沒有任何效力,這也是臨床上推廣安寧療護服務時面臨的主要困境之一。她認為立法可更好地保護每個人在生命末期為自己生命做主的權利,是一種尊重患者利益的表現,同時也有利於安寧療護工作的開展。

 

新冠肺炎|全球新症增18% 世衞︰BA.4和BA.5成主流毒株, 詳情即睇【下一頁

撰文︰吳浩南
責任編輯︰梁顯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