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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平台投訴522宗 年增36% 刪App後仍收月費 外賣自取貴過堂食

發佈時間: 2022/07/19

疫情下不少人都要靠外賣開餐,爭拗隨之而起。消委會數字顯示,今年上半年接到522宗有關外賣平台的投訴,按年增逾36%,有用戶試用平台後刪程式,卻仍被徵收月費8個月;另有人用月費計劃的外賣自取優惠叫乾炒牛河,價錢卻貴過堂食。

消委會提醒商戶,「外賣貴過堂食」影響客戶觀感,若聲稱「原價」從未出現更可能違法。

部分外賣平台推出月費計劃搶客,標榜繳費後可享「免運費」或其他優惠。消委會今年首6個月接522宗涉外賣平台投訴,較去年同期多逾3成,72宗與月費計劃有關,而去年全年只有77宗。

消委會籲付月費前 細閱條款

事主郭先生試用B外賣平台服務2日後,因覺得不合用便刪除應用程式,期間無收到公司任何通知,直到近日他查看信用卡月結單,才發現仍有收月費,8個月共收800元,他不滿遂向平台投訴;但平台指他訂閱時已同意條款,加上登記多月,不能安排退款。郭質疑平台設「陷阱」,遂向消委會投訴。B平台強調條款已列明試用期後按月收費,而冷靜期的14日內亦可隨時取消,惟郭未有,經調解後B平台同意退回1個月月費。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直言,世上無免費午餐,應細閱條款才決定是否參與月費計劃,否則即使可按《不合情理合約條例》追討損失,過程需時長,肯定得不償失。

另一宗投訴的事主袁小姐為A平台會員,平台顯示有75折,但一次經平台訂購標價79元的乾炒牛河,折實為59.2元,袁到餐廳自取卻發現堂食價只需56元,認為A平台刻意標高原價欺騙消費者。A平台回應消委會指,有鼓勵堂食與外賣定價相同,但決定權在於餐廳。

黃鳳嫺表示,「外賣貴過堂食」不一定違法,若消費者發現根本無折扣會感覺被誤導,又提醒若商戶從未以聲稱的原價出售商品,有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記者︰李卓謙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