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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郊野公園襲漁護署人員 作曲人囚3周罰$2000

發佈時間: 2022/08/05

一名本地作曲人涉於去年在郊野公園範圍內違規露營,遭票控後拒出示身份證,並以鐵管揮舞恐嚇及襲擊漁護署職員。被告早前承認阻礙公職人員、刑事恐嚇及普通襲擊等4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判刑時指,法庭須保護公職人員,對施襲者予以懲罰,被告就3罪共判囚21日,阻礙公職人員罪則罰款2,000元。

被告陳瑋洛(34歲)被控1項阻礙公職人員罪、2項刑事恐嚇罪及1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11月25日,在清水灣郊野公園燒烤場威脅女子吳嘉雯及杜慧妍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導致2人不要求被告提供香港身份證及作出票控;以及阻礙杜慧妍執行公務和襲擊吳嘉雯。被告亦被控非法使用煮食爐,早前被判罰500元。

拒出示身份證 揮舞鐵管

代表律師引述報告指,雖然感化官認為被告是自由工作者,工時不穩定,故不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但辯方指被告願調配日程以符合要求。

代表律師續指,被告非故意施襲,而是推撞間致事主倒地,其親友的求情信亦稱被告無暴力傾向,被告有悔意,望法庭考慮緩刑。

裁判官劉淑嫻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認罪和求情後,就2項刑事恐嚇及1項普通襲擊罪共判囚21天,阻礙公職人員罪則判罰款2,000元。

案情指,被告當日與女友違規露營時被2名漁護署職員發現,被警告後被告與女友收拾物品,惟職員離遠觀察時發現被告疑開爐煮食,遂上前票控。被告拒絕出示身份證,並取出1支鐵管揮舞。2職員試圖制服被告時,其中吳捉住被告時被推開倒地,身上數處有輕微瘀傷和擦傷。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