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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難求 ︳輪公屋8年獲派26樓單位 港媽見走廊矮欄杆憂過度活躍兒出事

發佈時間: 2022/08/11

輪候公屋人士均希望能獲配心儀單位,一名兩孩港媽發文透露輪候公屋8年終獲配房,然而二派卻是牛頭角樂華北邨一個26樓單位,由於家中小孩患有過度活躍症,認為走廊矮欄杆太危險,擔心隨時出事,打算拒絕配房等最後一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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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網民上月26日在社交平台「小紅書」發帖,表示一家四口輪候公屋8年,因家中小孩患有過度活躍症,已向房屋署提交相關證明,並獲一個額外家庭成員名額,故能以「5人家庭」名義輪候。

二派26樓單位 憂欄杆危險生意外

她憶述見房署主任8個月後獲配房,首派慈雲山公屋單位,但因距離兩名子女的學校甚遠,因不欲轉校而拒絕配房。至近日收到第二次配房通知信件,獲派牛頭角樂華北邨勤華樓26樓頂層單位,但她實地視察後認為露天走廊的欄杆太矮,擔心患有過度活躍症的小孩會發生危險,形容「看到這個欄杆好怕」,並詢問網民是否要等三派,

「戶型再好不敢住,一家4口有2個看精神科,意外一瞬間的事,還要派這種給我,這個看下去腳都軟了。家有個特殊小朋友怎麼辦呢?要不要博最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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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坦言自首派後就焦慮得失眠。她其後補充指,家庭社工曾表示如不滿意第二次配房可再交證明信,故她決定等社工寫信後,拒絕配房並等候最後一派,「天,咁都要派個危險屋畀我,浪費我一次機會」。

網民:寫信說明情況

不少網民看到帖文後,指二派單位的戶型已算不錯,建議事主接受,但亦有網民指露天欄杆加上高層數,有特殊需要的孩子可能會發生意外,著她等最後一次配房,甚至寫信向房署主任說明情況,建議她找社工、醫生或區議員寫信,並祝福她最後一派能獲配合意的單位,另有網民分享自己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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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3次配房將被取消申請

據房屋署資料,合資格公屋申請人共有3個(每次1個)配屋建議,未具「可被接納」理由而拒絕所有3個配屋建議將引致有關申請被取消,申請人可於取消申請通知信發出日期起計15天內提出書面上訴,申請人在申請被取消1年後始可再次申請輪候公屋。只有以下情況方「可被接納」為拒絕接受配屋建議的理由:

  • 申請人備有由相關機構(如醫管局)發出的支持文件,清楚說明申請人不能接受所編配公屋單位的健康理由
  • 申請人備有由相關機構(例如社署)發出的支持文件,清楚說明申請人基於社會因素不能接受所編配的公屋單位
  • 申請人備有文件,足以證明因離港或住院治療而不能如期簽署租約。如申請人能提出充分理由拒絕配屋建議並獲房委會接納,房委會會因應其特別需要而作出額外的配屋安排

若申請人有特別的編配要求(如希望入住其選擇地區內某指定區域或某類別的公屋單位),須經審核具備家庭及/或健康理由,並獲得有關政府部門或機構(如社署或醫管局)就該等要求作出的推薦,房委會會因應其個別情況,在資源許可下,盡可能為申請人編配其獲推薦入住的區域或公屋單位。

特殊需要人士可作1位額外家庭成員計算

另外,若申請者或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在申請時已懷孕16周,或為非短暫性需要於室內倚靠輪椅活動人士、四肢癱瘓人士、須長期於家中洗腎人士、患有過度活躍症人士,而申請時能提交有效的醫療證明文件,在計算居住密度及家庭人數時,均可作1位額外家庭成員計算。但有關租戶必須在申請時向屋邨辦事處申報,以便計算其居住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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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蘇麗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