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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涉教唆夫強姦外傭 事主稱被侵犯時曾大叫未吵醒少主

發佈時間: 2022/08/12

妻子涉協助和教唆丈夫強姦菲傭案續審,事主作供時承認與男被告關係較好,案發晚上男被告曾教她烹煮豬大腸,但否認被男被告餵食。辯方指事主於庭上說謊及捏造事實,事主否認有關說法。案件今續審。

事主X昨繼續作供稱,案發晚上男被告烹煮豬大腸及教導她如何烹調,女被告亦在旁,但否認代表律師指男被告曾餵食一事。

X同意與男被告關係較好,並指男被告平日正常,沒有任何壞處。X指女被告則經常責罵她,案發當晚亦然。

事主否認說謊捏造事實

X指案發晚上,她把男少主放在主人房嬰兒床後,躺在床上的女被告要X同睡,並用手拍一拍床中央。代表律師質疑,X替警方錄取口供時,未有提及女被告曾拍床中央,指X說謊及捏造事實,X否認說法。

代表律師問及X,當女被告到女少主房間時,X何不大聲叫醒女少主。

X供稱,當時不知道女被告會命令男被告強姦她。X指跟隨女被告到主人房,因為她不知道兩人會對她做出甚麼事。

X供稱,當男被告抱起她拋下床後,X一直聲嘶力竭地大叫,直至被性侵完事為止,X期間更曾叫救命,而男少主並沒有被吵醒。

X續指曾高舉雙手擋住男被告,惟對方開始吻她,及後脫去其衣服。代表律師問及男被告如何脫去其衣服,X表示於短時間內發生,已忘記細節。

代表律師則指X忘記細節,是因她自行脫去衣服,並指其所說版本全是謊話,X不同意。

事發於2018年1月21日,兩名被告陳暹德(現年48歲)及其妻黎芷珊(現年36歲),兩人分別被控企圖強姦、強姦、協助和教唆強姦及非禮共4罪。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