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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運輸工賣假MIRROR飛 認罪判囚5月

發佈時間: 2022/08/17

一名20歲運輸工人涉以1萬元出售2張男團MIRROR演唱會假門票,警方其後又在其身上搜出另4張「假飛」。涉案運輸工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管有虛假文書,裁判官指被告明顯是有預謀及利用他人希望欣賞演唱會的心態犯案,遂判監5個月,並下令須向事主賠償500元。

20歲被告蘇樂霖,報稱是運輸工人,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5月8日,在長沙灣港鐵站大堂以欺騙手段,即以銷售2張假演唱會門票為由,不誠實地取得女子曹穎琪1萬元,意圖永久地剝奪其財產;另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則指被告於同日同地,知道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4張假演唱會門票屬虛假,而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保管該文書。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指,雖然本案性質嚴重,但涉案假門票非由被告製造,是從朋友手中取得,被告犯案只為獲取金錢,以滿足女友的購物慾。代表律師又指,被告因另案於今年1月離開懲教所,其後於菜檔工作,因本案而失去工作,轉職運輸工人,日薪約500元,望判刑時考慮被告主動認罪。

事敗搶錢逃被截 檢另4張假飛

裁判官指,除涉案假門票外,被告身上還有4張假門票,明顯是有預謀犯案,利用他人希望欣賞演唱會的心態,且涉案金額亦不小。裁判官又表示,被告在離開懲教所後短短5個月再犯案,故就兩罪判監5個月,另須向事主賠償500元。

案情指,事主今年5月6日在facebook看到有用戶發帖文指有MIRROR演唱會門票出售,事主查詢後同意以1萬元購買2張門票。雙方遂於2天後相約於長沙灣港鐵站閘口付費區交收,被告將一個內附2張演唱會門票的白色信封交予事主,事主接過後感信封出奇地輕,檢查後發現內裏門票屬虛假,即質問被告,被告立即奪去事主6,500元後逃走,其後被途人截停。警方到場後在被告身上起回6,000元及搜出2個信封,各藏2張假門票。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