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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被散布染性病後施襲 律師否認稱女友自殘

發佈時間: 2022/09/09

38歲律師疑遭鬧分手女友散布染性病,涉在家毆打女友及威脅將裸照放上網,涉案律師否認襲擊等共3罪受審。事主供稱為讓其他女性提防而散布消息,並指遭被告大力襲擊及掌摑;辯方則指其實是事主自殘。案件今續審。

被告何俊鋒(38歲),報稱律師,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刑事損壞及刑事恐嚇罪,事發於2018年11月16日。

任職秘書的事主丁勺珈供稱,2015年透過交友程式認識被告,2017年訂婚,她曾將被告患性病的消息透露予被告家人及朋友,案發時她到被告家中作安撫,丁指當時二人正鬧分手。

事主:散播被告患性病 令其他女性提防

丁指,被告突然三度以手掌大力拍打她的後背,再大力拍打她的大腿。丁遂用手機拍下傷勢,被告見狀後將手機擲毀。丁衝入廚房取走感冒藥,再對被告說:「你打到我咁都係想打死我啫,我就食晒啲藥畀你睇」,說罷便將手中的感冒藥放到口中,被告遂將丁口中的藥挖出。丁推開被告,被告因眼鏡被弄跌而掌摑丁,丁形容力度幾乎能打死她。

丁續指,翌日早上起床後,被告步出洗手間後威脅她,若報警便會將其裸照放到網上,令她身敗名裂。丁事後待被告離開香港後報警。丁供稱,被襲後未有即時離開單位,因當時擔心刺激到被告而未有離去。丁又指,為了讓其他女性提防,故散播被告患性病的消息。

辯方指出,被告當晚沒有襲擊丁,只是丁自殘及曾以死威脅被告。兩人的唯一身體接觸是被告阻止丁服用感冒藥,丁的手機則是在兩人爭執時錯手跌毀,事後丁懷疑被告與其他女性外遊而報警,丁否認所有說法。裁判官王證瑜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出庭自辯。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