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誕嬰後血崩 26歲女警裁定死於不幸

發佈時間: 2022/09/23

患妊娠毒血症的26歲女警在伊利沙伯醫院催生誕嬰後血崩,3日後不治,死因庭昨裁定死於不幸,死者因羊水栓塞引致凝血障礙,醫護未有察覺下切除子宮,致死者腹腔大量出血。死因庭並向醫管局及院方提5項建議。

死者葉素欣於2016年10月6日入住伊院誕女後流血不止,接受數次止血手術及切除子宮後,3天後離世,終年26歲。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裁定,死者因羊水栓塞引致瀰漫性血管內凝血,醫護未有察覺而為她切除子宮,致其死於腹腔大量出血。

裁判官接納中大醫學院婦產科教授梁德楊及譚永雄的專家意見,即死者的羊水栓塞脗合事發經過,死者接受子宮切除術後死亡,脗合深切治療部醫生描述的情況。

相反,裁判官對家屬委聘的港大及中大醫學院榮譽教授勞子僖的意見有保留,勞早前指主要死因為胎盤殘留引致瀰漫性血管內凝血,又認為若取出殘留胎盤可避免凝血。惟梁及譚均認為嚴重貧血及產後大出血不適用於本案,2人認為勞誇大死者病況,勞引述的文獻亦不相關,有誤導之嫌。

裁判官認為,勞對不利其觀點的部分避而不談,批評勞的意見主觀,分析不夠持平,故不會依賴其意見。

至於切除子宮的醫生李栩翎,裁判官認為李雖供稱手術前已考慮死者有否羊水栓塞風險,惟從排板及醫療報告均未提及有關考慮。裁判官質疑李沒正面回應為何考慮後仍進行子宮切除術,裁定醫護未能察覺或排除風險而進行手術,令死者失血致死。

官向醫管局伊院提5建議

裁判官向醫管局及伊院作5項建議,包括在產房增設測試設備評估病人的凝血功能、就婦產科制定大量輸血方案及在產房設立手術室等。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