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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視法庭|扮外訪棄保潛逃藐視法庭罪成 判囚3年半 許智峯:嗤之以鼻

發佈時間: 2022/09/29

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前年獲准保釋前往丹麥,其後宣布流亡,律政司控告許蓄意以虛假文件誤導法庭及警方涉藐視法庭,高院早前已在許缺席聆訊下裁定藐視法庭罪成,今日在高院判監3年半,另要支付懲罰性訟費。

許智峯被控4項藐視法庭罪,律政司指早有計劃潛逃,詳情即睇【下一頁

法官陳慶偉指,許智峯精心策劃騙局,包括由外國政治組織獲得虛假邀請信及行程,藉此欺騙警方及法庭而獲得保釋,破壞公眾對司法系統信心,行為不但鄙視刑事司法系統,更等同干犯妨礙司法公正罪,考慮到案件嚴重性,以及許毫無悔意,判監3年半。
 
法官提到,刑期有參考區域法院一宗案例,案中被告為令法庭批准其離港限制,以虛假文件誤導其代表律師及法庭,終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經審訊後被判監3年半。法官指本案答辯人雖然並非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惟事實與案例相近。律政司早前指答辯人的行為嚴重干預司法公義,其面對的4宗刑事案件程序中止,要求判以年計刑期。

身處海外的許智峯今無法律代表應訊,他中午在個人fb專頁指,對判刑「嗤之以鼻」,認為針對異見的政治審訊和判刑已成香港常態,亦不介意法庭對著空氣判刑,好讓世界看到,自己會繼續公開藐視「不義的法庭」。

撰文:李卓謙

責任編輯:方雅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