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流亡許智峯藐視法庭罪成 判囚3年半 官斥策劃騙局離港 逃避司法毫無悔意

發佈時間: 2022/09/30

涉及4宗刑事案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准保釋外訪後宣布流亡,棄保後未有返港應訊,法官昨日就藐視法庭罪判許入獄3年半,並斥許精心策劃騙局,破壞公眾對司法系統信心,毫無悔意。

申請人律政司;答辯人許智峯,許續缺席及沒有派法律代表應訊。法官陳慶偉判刑時總結案情指,許從外國政治組織獲得虛假邀請信及行程,藉此欺騙警方及法庭,於區域法院獲得保釋,從而離港及逃避司法程序,形容許精心策劃騙局,破壞公眾對司法公義信心,其行為不但鄙視刑事公義系統,更等同干犯妨礙司法公正罪。

法官明言少數案例可供參考,但區域法院一宗案例中,該案女被告同樣以虛假文件誤導其代表律師及法庭,最終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經審訊後被判監3年半。法官指許雖然並非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惟事實與該案相近。

法官考慮到案件嚴重性,尤以許使用虛假文件,其潛逃後果影響司法公義系統,適當刑期為3年半,基於許沒有悔意,不獲任何扣減,兼須支付懲罰性訟費。

2020年尾保釋外訪

根據律政司早前指,許於2020年11月25日蓄意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離港潛逃到外地,獲准於同月30日離港。根據許於社交媒體facebook貼文及報章訪問內容,他早於2020年9月已計劃潛逃,透過政治人物協助下提供虛假行程。

及至同年12月3日,許於facebook發帖宣布流亡及暫別香港,而丹麥的保守黨青年委員會前主席Storgaard稍後接受訪問時,亦披露了有關逃亡計劃。律政司指許的行為嚴重干預司法公義,其面對的4宗刑事案件程序須終止,要求判以年計刑期。

美術︰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