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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禮物 ︳重病臥床兒子拒照顧 母百萬遺產全贈前夫引發爭產風波

發佈時間: 2022/10/05

常言道久病床前無孝子,一名內地婦人年邁重病臥床,兒子拒絕照顧及撫養,她迫於無奈向前夫求助,簽下《協議書》答應將百萬遺產贈予前夫。不孝子本以為能繼承遺產,卻在母親逝後始收到這份「最後禮物」,決定入稟法院引發爭產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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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內地媒體報道,廣西一名姓戴老婦生前擁有兩段婚姻,第一段婚姻於1986年,與龐男結婚並育有一子,後來男方離世,她於2012年與姓蔡男子再婚,未有再生育,在2017年離婚。2019年時,戴婦患病長期臥床,需要人照顧,遂向兒子求助,未料後者不瞅不睬,重申不願負擔母親的醫療開支。

戴婦痛心又無奈,只好向姓蔡前夫求助,雙方在律師見證下簽訂《協議書》,詳細列明醫療、起居生活安排,以及扶養遺贈等事項的權利義務。協議中訂明,如前夫按協議書履行義務,待戴婦離世後,便可獲其名下物業。

蔡男一直履行義務直至2020年戴婦因病離世,但當他處理前妻的身後事後,根據協議書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卻遭前妻的兒子強烈反對,並拒絕配合,經多次協商無果,蔡男在去年12月決定告上法庭,請求法院依法判決他合法繼承戴婦名下房屋

法院判前夫勝訴

戴婦兒子認為,蔡男扶養照顧及安葬母親只需花費幾萬元,但能獲得價值近百萬房產並不公平,又指子女繼承父母遺產是天經地義,未有見過父母將遺產贈予外人而非子女。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戴婦與蔡男簽訂的《協議書》,性質上屬遺贈扶養協議,簽訂過程亦有見證人,屬雙方真實意思,故合法有效。

法院又指,根據現有證據顯示,蔡男對戴婦生前盡了照顧義務,在戴婦死後也為其處理了殯葬等事宜,依法例他取得戴婦名下房屋。龐男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依法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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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陳潔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