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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分戶 ︳港女未上樓諗分戶:同住家人成日嘈交 網民斥得一想二:咁咪每人一間【附公屋分戶條件】

發佈時間: 2022/10/08

房屋署會因應公屋租戶情況,容許部分家庭「分戶」。不過一名正輪候公屋的女網民,8月初才獲合格信,即將可獲編配單位,惟近日她指與同住家人關係差經常吵架,希望申請分戶,結果惹來一眾網民批評,直指其得一想二,又指公屋分戶門檻相當高,勸她放棄:「如果可以,咪個個都話感情唔好要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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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女網民在Facebook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FB版)」發文,指自己二人申請公屋,7月時曾指自己「剛見主任」,並於8月初收到合格信,同時拒絕房署首次編配的屯門凶宅單位。直至9月底她再次發帖,指自己已輪候公屋7年半,然而近兩年不斷吵架,詢問當入住公屋後,倘戶主與與同住家人經常吵架、感情差,可以如何分戶,

「請問公屋下來後,戶主同住屋人員成日吵架,感情差,如分戶的話手續是甚麼?」

帖文隨即引起網民圍攻,批評如與家人吵架即可分戶,變相佔用更多公屋資源,令其他家庭更難上樓,「咁大把人日嘈夜嘈,咪每人一間屋囉?」、「未有公屋嘅時候就唔會嘈、(上樓)又會想將一間屋變成兩間屋」。有網民則指其實現時公屋分戶門檻非常高,「我之前同弟婦打架搞到成身血報晒警,送埋院,都冇得咁做啦,何況你只係吵架咁大把」、「就係個個都話嘈交,然後好多家庭衝晒出嚟搞分戶,所以而家冇咗呢支歌仔唱啦!」更有網民揶揄事主,「如果可以,咪個個都話感情唔好要分戶 」、「簡單,除咗成員個名,佢咪可以登記排公屋囉」。

對於網民意見,她認為也不無道理,可能最終只能除名,「那實在不行就除名再排吧,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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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分戶條件

據房屋署資料,公屋租戶如家庭成員之間存在嚴重且根深柢固的不和,或具其他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房委會會按其特殊情況作出考慮,並在有需要時轉介予相關政府部門/機構進行評估及推薦。

如部分家庭成員表明無意要求分戶,其他家庭成員的分戶要求將不獲受理。然而,後者可以授權房委會把其個案轉介社署,以便獲得適當援助。自願合住戶和家庭組合住戶如提出分戶要求,有關安排如下 :

除有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外,住戶須符合下列條件:

  • 原住戶及分拆戶均須分別接受入息及資產限額定於公屋申請水平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
  • 原住戶及分拆戶均須符合「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

如雙方均通過上述審查,房委會會將個案轉介相關政府部門/機構進行評估。如個案獲推薦,分拆戶將獲編配新界區的翻新公屋單位。他們亦可選擇以綠表資格(有效期1年),申請透過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置業,以代替接受公屋編配。

公屋分戶 ︳與弟不和幾乎動刀一年無回家 公屋男欲分戶:無法一齊住【附公屋分戶條件】,詳情即睇【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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