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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樽徵費擬明年次季實施 倡每公升0.98元

發佈時間: 2022/10/21

政府準備立法推行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未來相關供應商要先向政府登記。環境及生態局將在下月2日向立法會提交決議案,當局計劃明年首季開始接受供應商登記,以及申請豁免,計劃會在明年第二季全面實施。

當局稱,政府未來會向登記供應商發繳費通知書,供應商須在繳費通知書送達後30日內繳費,按收集及循環再造廢玻璃容器成本估算,建議徵費按容積計為每公升0.98元。登記制度分2類,一般登記除非遭撤銷,否則一直有效,每季結束後要的28日要提供季度申報。

為期30日的短期登記則主要方便外地參展商,或其他偶爾在港短暫經營的供應商,他們要在登記期滿後28日內呈交申報。登記供應商要每年呈交由執業會計師擬備的審計報告,且要保留相關紀錄最少5年,以便政府核實。

供應商減容器廢物 可申豁免部分責任

局方又提到,現時已有部分製造商安排回收重用其玻璃容器,供應商未來亦可向政府提交減少容器廢物計劃,以申請豁免部分責任,政府會評估方案是否可行以及合乎環保要求,獲豁免的登記供應商須按相關條款及條件,定期呈交審計報告,證明已切實執行回收和重用安排,否則或被撤銷、更改或暫時中止有關豁免。申請豁免費用按收回成本原則,定於9,250元。

記者︰李卓謙

美術︰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