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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打頭摔地襲9幼童 童樂居前職員認行為粗魯

發佈時間: 2022/11/09

童樂居前職員涉於1個月內襲擊9名男女幼童,包括拍打頭部和將幼童摔到地上等,昨日就9項虐兒罪受審。被告自辯稱當時只想指示幼童休息,在盤問下承認行為粗魯。

案件押後至12月2日結案陳詞。

被告李慧雯(24歲)被控於去年11月19日、26日及30日、12月10日及20日,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6名1歲男女童、2歲男童及3名不知名兒童。庭上播出涉案影片,片中被告涉打幼童的頭、抱起幼童摔到自己身後,有幼童被打頭後用手掩面等。裁判官看畢影片,裁定表證成立。

稱童樂居無訓練應對幼童鬧脾氣

被告自辯時供稱,童樂居沒有訓練職員如何應對幼童鬧脾氣,她會請幼童休息一會,讓他們冷靜下來。針對襲擊男童G和R事件,被告稱以為兩童當時推跌積木,遂用手拍打兩童前額示意對方停下,「佢哋無喊,因為我無整痛佢哋」。片段顯示,兩童遭被告從後拍額頭,隨即倒在地上。被告盤問下承認行為粗魯,但認為沒有令兩童感到痛,控方反問被告如何得知幼童沒有痛楚,被告回應指「痛會有反應」。

至於涉襲擊身份不詳幼童,被告稱幼童當時壓到旁邊的人,她遂將幼童移到自己身後休息,但因為幼童很重,導致她移動幼童時有「少少甩手」。被告盤問下否認將幼童「揈」到自己後方。

至於涉襲擊幼童AK事件,被告稱AK將沙槌擲到有幼童的嬰兒床上,想阻止才從後拍打AK的頭,控方質疑AK當時手上已沒有持物品,被告的目的並非阻止,而是想懲罰對方,被告否認。

控方亦指出,幼童若理解指令有困難,被告可耐心講解,毋須有身體接觸,被告表示不同意,幼童未必完全明白指令,她舉例教導幼童不要翹腳時會用手幫對方翹腳,惟控方質疑被告可以親身示範。

控辯雙方已完成舉證,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結案陳詞。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