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保存方式不當,隨時食菌落肚!不少人習慣將食物放進電飯煲或傳統電鍋保溫,認為這樣即使放上數小時、甚至擺過夜都不會變壞。但台灣的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指出,電鍋品牌、型號不同,無法保證保溫時都能維持適當溫度;若不小心落入攝氏7至60度的「危險溫度帶」,更恐大量滋生細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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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日前在「食藥闢謠專區」指出,一般而言,食品加熱的中心溫度需超過70度,細菌才易被消滅;保存溫度方面,熱存溫度需高於60度,冷藏溫度需低於7度,才能降低細菌生長速度。因此,如果溫度介乎於7至60度之間,就稱為「危險溫度帶」;許多細菌在此段溫度間,能快速生長繁殖。
食藥署續指,傳統電鍋運作原理是利用外鍋底板電熱管加熱,當外鍋水量蒸發殆盡,外鍋底板溫度開始飆升超過100度,此時會觸動底板偵測溫度裝置而停止電熱管加熱,電路切換至保溫電路進行約65度的保溫功能。然而,不同品牌或型號保溫溫度可能不同,而且傳統電鍋鍋蓋也非完全密封,較難確定保溫時可一直維持在超過60度的狀態。
因此食藥署提醒,使用傳統電鍋保溫食品,如果不小心落入「危險溫度帶」的溫度,反而容易令細菌大量滋生;保溫時間一旦太長,食品容易腐敗變質。因此,餐點製備完畢後應盡快食用,如未能馬上食用則最好保溫在60度以上,或盡快冷藏於7°度以下,又或冷凍於零下18度以下保存。
安全保存熱湯一大重點 注意存放3大溫度區
台灣營養師高敏敏亦曾在其Facebook專頁中表示,有時在家吃飯會煮一大煲湯卻喝不完,不少長輩認為只要把湯滾過就沒有細菌,可以放隔夜;但其實這樣做很危險,若存放食物的方式錯誤,恐引致食物中毒。
她指出,食物放室溫容易滋生細菌毒素,建議以2小時為限;但若室溫高於攝氏32度,則要縮短為1小時就較為保險。同時,她又分享熱湯的安全儲存法,
「熱湯煮滾至沸騰後,蓋上鍋蓋;待食物降溫至摸起來溫熱不燙手,即可放入冰箱冷藏,若能密封或真空保存更佳。不過仍建議應趁新鮮盡速食用完畢。」
高敏敏提及到若存放食物的方式錯誤,會滋生細菌引致食物中毒。她解釋,食物存放可以分為3個溫度區:
- 高溫區(高於70°C):熱存食材時,存放地方溫度應高於60度,食物亦應加熱至70度以上才最有效殺菌。
- 危險溫度帶(7至60°C):這個溫度帶容易讓細菌快速繁殖,若食物長期儲存在此溫度帶,最可能導致細菌毒素滋生,增加食物中毒風險。
- 低溫區(低於7°C):低溫環境能抑制細菌增長,延長食物保存期限。
6大食物類別易致食物中毒
高敏敏指出,通常細菌性食品中毒原因來自於生鮮海產、貝殼類、肉製品、蛋製品、乳製品、飯盒及生菜沙律、澱粉類製品、低酸性罐頭食品、香腸及火腿等肉類加工品等。這些食物都會容易滋生不同的細毒、病毒、天然毒或化學物質,而導致食物中毒:
高敏敏補充,常造成食物中毒的主要物質包括:
- 細菌:常見的致病菌有腸炎弧菌、沙門氏桿菌、病原性大腸桿菌、金黃葡萄球菌、仙人掌桿菌、霍亂弧菌、肉毒桿菌等
- 病毒:例如諾如病毒
- 天然毒:例如植物性毒素、麻痺性貝毒、河豚毒、組織胺、黴菌毒素等
- 化學物質:例如農藥、重金屬、非合法使用之化合物等
她提醒大家,最安全的方式就是適量準備每一餐,建議要吃多少煮多少,避免煮過多要而保存食物。
醫生教食物保存3大要點
本港腸胃肝臟科專科醫生李達榮早前接受《晴報》訪問時指出,一般食物曝露於室溫下數小時已會滋生細菌;若進食含有致病媒介或受致病媒介污染的食物,有引致食物中毒的風險,患者一般出現嘔吐、腹瀉及發燒等,亦可致脫水、休克與及內臟衰竭,嚴重者甚至會死亡。他建議保存食物時注意以下3大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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