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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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勞保是僱主的責任

發佈時間: 2022/11/18

買勞保是僱主的責任

Mirror紅館演唱會大型屏幕墜下,導致兩名舞蹈員受傷的事件,有關當局於上周公布初步調查結果。除了發現主辦機構涉嫌虛報裝置重量,以盡早獲得批核外,另一項發現是,確認舞蹈員是受僱身份。

不過,他們所屬的舞蹈公司,並沒有替他們買勞工保險,又沒有為他們報工傷。有關當局表示,將會採取行動跟進。

我有一位姊妹Tina聽到這宗新聞後,馬上打電話給我,因為她正在創業,而她大概知道,身為老闆的其中一個責任,是替員工買勞保,所以想了解一下詳情。

僱員工作時傷亡可獲賠

「我知道我做了老闆之後,有兩件事是必須做的,一是替員工買勞工保險,另一件是替員工供強積金。最近聽到Mirror演唱會事件,原來有公司沒有替員工買勞保,後果可以很嚴重,我想多了解一下,以免誤墮法網。」Tina直接問我。

「其實,妳知道甚麼是勞工保險嗎?」我問Tina。

「我當年做秘書時,也替老闆處理過有關的工作,大致是知道的。勞工保險應該是僱主按法例規定,給予僱員的工傷意外保障。而這些保障適用於『受僱工作期間』發生的意外。」

「全對,妳的概念很正確。準確來說,所謂『勞保』,其實是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由僱主為僱員提供的工傷意外和職業病的賠償責任。僱主一般是透過保險公司投保,僱員如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遇上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便可以得到賠償。」

「即是說,有任何工傷事件發生,只要我替他們買了勞工保險,保險公司就會代我替他們作出賠償?」

「正是!」

「咦,他們大概可得到多少賠償?」

賠償按年齡及收入計算

「根據規定,賠償金額是以僱員的年齡和每月收入來計算的,以死亡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為例,40歲以下的賠償金額最多是84個月(死亡)或96個月(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收入。另外,每月收入是有上限的,現時最高是35,600元(2021年4月15日或以後發生的工傷意外)。」

「嗯,即是我作為僱主的責任也很大呢!問題是,我是否要為每個員工都買勞工保險?又或者,我買勞工保險時,是否需要給予每位員工的個人資料?如是的話會很麻煩,因為我們這一行的流失率很大,短時間內可能有人走,又有人加入的!」Tina計劃開甜品店。

「明白,放心,實際操作是不用太具體的。妳只要給予員工的數目和工種,以及大約的工資數額。」

「因為賠償是根據人工來計算?」

「是呀!但現在還要提供一些簡單的收入證明,最好就是強積金供款,又或者財務報表。」

「咦,我是新開業的,暫時未有呢?」

「明白,如果是新開業,暫時不用的,但下年續保時就要了。」

「你剛才的說法,好像以前是不用交?」

「問得好,是呀,主要是與一宗勞工保險的個案有關!」

「是嗎?」(待續)

tong_lydia223@yahoo.com.au

(本欄逢周一、三、五刊登)

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