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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倘如實報道政治主張 《立場》前總編︰新聞機構應免法律追究

發佈時間: 2023/01/11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涉發表17篇文章,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續審。鍾作供稱,新聞機構如實報道政治主張應可免於法律追究。案件今續審。

3名被告為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鍾沛權(52歲)及林紹桐(34歲),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港一同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被告鍾沛權昨自辯稱,成立《立場新聞》(下稱《立場》)英國分社並非為了宣傳激進分子,鍾指概念的緣起是由於大量港人移居英國,當中包括大量傳媒人,加上有同事願意前往英國工作。

指出版不等於同意內容 對錯公眾決定

鍾供稱,《立場》成立後的原則是強調言論自由和發揮第四權,以及為小眾及無權者發聲。至於如何決定文章上架或下架,鍾稱只要文章不會引致即時暴力風險、不損害公眾健康,以及針對他人作出沒有根據的指控或誹謗。鍾又指,出版並不等於同意文章內容,若文章內容有公共性便會刊登,由公眾決定對錯與否。

鍾認為,香港的言論自由於回歸至2020年香港國安法生效期間,大致上與回歸前相同。鍾指,於1997年前後確立了《基本法》及《人權法》,言論自由得到進一步保障,最實際的例子便是他本人現時面對的控罪是違反以上兩項法律。

指若涉公眾利益 傳媒需報道

鍾續指,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新聞機構如實報道政治主張,應可因新聞自由而免於法律追究。鍾認為,若主張關於公眾利益,即使內容涉及香港獨立,作為傳媒亦需讓公眾了解曾發生這樣的事,至於是非對錯則由公眾討論。

控方早前指《立場》吸引志同道合的人士,鍾回應指,若意思是指支持新聞和言論自由,亦可以這樣說。鍾又說,《立場》早年曾進行讀者調查,但未有問及讀者政治取向,故無從估計是否志同道合。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