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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食肆拒確診者堂食或違歧視條例 診所拒收須合理解釋

發佈時間: 2023/02/01

新冠確診者本周一(1月30日)起毋須隔離,可自由外出用膳,但部分食肆表明禁止確診者堂食,平機會指做法有可能違反殘疾歧視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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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部分食肆表明不讓確診者堂食,平機會主席朱敏健今日(1日)接受電視台訪問表示,若你拒絕提供服務,便會對確診者構成較差的待遇,所以在《殘疾歧視條例》中會構成歧視,如果要令這些較差的待遇不成為歧視行為,就必須要有合理解釋。

對於有私家診所以「無新冠口服藥」為由拒絕接收患者,理據是否充分,朱敏健指「未必一定」,因為有醫學意見指,如果新冠確診者症狀輕微,未必需要特別的新冠藥物,可能當作感冒或上呼吸道疾病應對,治療方式都可能有效,故仍有機會違反《殘疾歧視條例》。

不過他亦指出,構成歧視的標準難以一刀切,需視乎診所服務範疇、餐廳環境等。平機會指,現時暫未收到相關投訴。

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醫務委員會委員林志釉今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對於有私家診所拒絕為新冠患者診症,或收取較高診症費,認為情況非常不理想和不恰當。他指政府已將新冠界定為上呼吸道疾病,相信每名醫生受訓後,都一定有能力處理病情,若醫生拒絕診症,有違慣常做法及操守。如醫生藉收高昂診金,以婉拒接收新冠病人,病人亦可作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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