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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前女職員虐兒罪成 官斥腳壓頭動作「陰濕」違常理

發佈時間: 2023/02/17

童樂居前女職員涉將2歲男童的雙腳壓向他的頭部,早前否認虐兒,辯稱替對方伸展助入睡,昨被裁定罪成候判。裁判官指說法有違常理,形容被告當時對男童所做的動作「陰濕」。

被告周翠英,被控於2021年12月14日在旺角香港保護兒童會內,身為超過16歲而對1名2歲男童B負有管養責任的人,故意襲擊或忽略男童B。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自辯時稱當時先後將男童B的雙腳壓至面前是作伸展運動,以協助B入睡。裁判官指,被告當時快速將B的腳部壓至B面前,而且動作只有1組,事前亦未有熱身便進行伸展運動,未能幫助B入眠。從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捉着B的腳部時,B曾有抗拒,其間被告亦留意到另1名職員正想進入房間,於是停止動作。被告隨後迅速及連貫地將B的腳推向B的面前,B亦有揮動雙手,並推開自己的腳。

男童當時明顯抗拒

裁判官指,當時睡房內有其他小朋友,未明被告為何只替B作伸展運動,指被告的抗辯理由不合邏輯,有違常理。而B當時明顯抗拒,只是面對成年人而無力反抗,最後亦不敵被告的力度,裁定虐兒罪罪成。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本案與一般虐兒案動作不相類同,被告犯案後難以再從事幼兒教育工作,已是很大的懲罰,冀處以非監禁式刑罰。

裁判官指,被告違反誠信,案發時對B所做的動作「陰濕」,均屬本案嚴重之處,即時監禁在所難免,還押被告以候背景報告,3月2日判刑。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