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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復出軌 官斥惡毒 女廚師指使情夫鏹水淋夫 囚10年8月

發佈時間: 2023/02/24

為報復丈夫出軌兼育有私生女,41歲女廚師指使情夫向丈夫淋鏹水致毁容,昨被判監10年8個月。法官指罪行惡毒,即使感情破裂,亦不能借他人之手作出不顧後果及玉石俱焚的行徑。

被告何美恩(現年41歲),曾任職廚師,承認1項意圖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控罪指她於2019年11月27日,在將軍澳富寧花園停車場,向張金強淋潑腐蝕性液體,即硫酸,意圖使張身體受嚴重傷害。

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於2014年與任職地產經紀的事主結婚,關係甜蜜,對事主唯命是從,並將百萬積蓄交予對方投資物業收租。及至2019年中,被告發現事主手機內藏與情婦的床上照,事主直認與情婦已育有5歲女兒,要求被告接受現實。被告深受打擊,因多年受事主言語挑釁,思緒混亂下才諸成大錯,2020年兩人離婚。

考慮開審前認罪而減刑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極為嚴重及惡毒,被告有計劃借他人之手,以殘酷手法向事主報復。法官指即使感情破裂,亦不能借他人之手作出不顧後果及玉石俱焚的行徑。被告不顧後果,令事主永久性毁容,以15年為判刑起點,考慮到被告開審前認罪及因燥狂致精神不穩,減刑至10年8個月。

案發日下午,被告致電向與其有婚外情的同事陸智勤透露事主出軌,要求陸向事主淋通渠水報復,並給予相片作識別。陸遂購買通渠水,按指示到案發停車場埋伏。案發日晚上,陸看見與相中人吻合的男子步出電梯後,向其正面淋潑琉酸後離開。事主感到身體被火燒灼痛,頭、頸及上肢共有3%燒傷,左眼部分視力受影響。

陸於翌日晚到警署自首,其間陸致電被告,被告承認是主謀,着他不要自首,她會與事主溝通。陸最終自首,被告則於2021年6月被捕。陸早前已承認控罪,判囚9年9個月。

記者︰記者

美術: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