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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法喬樑|新生代男女不再視離婚為「失敗」 律師:比15年前婚齡更短

發佈時間: 2023/03/19

法律承載著一個社會不同時期的文化與規範需求,作為一名家事法律師,看著社會的觀念價值與家事法行業互為影響、同步變遷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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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社會大環境對「離婚」的態度逐漸開放,亦影響著家事法行業的發展趨勢——20年前,中國人的主流家庭觀追求「家庭完整性」,但自1990年代起,女性的獨立自主意識漸漸抬頭,在自我實現與賦權的信念驅動下,越來越多女性勇於離開不適合的關係,令香港的離婚案件顯著飆高。

不再視離婚為「失敗」

這類似新生代頻繁跳槽的現象:老一輩人喜歡為同一家公司工作幾十年,而新生代則不再拘泥於「忠誠」和「承諾」等傳統價值觀,奉行「個人至上主義」,以追求自我成長與幸福為優先,而這種心態亦令「離婚」漸漸不再被污名化——「離婚」,不再等同於「失敗」;反之,越來越多的人把「離婚」視為「展開新生活的契機」,在西方國家人們甚至會舉辦離婚派對,慶祝自己擺脫婚姻並回復單身。我有不少客戶在完成離婚手續後不久就找到了新的伴侶,甚至再婚,一樣生活得幸福。

隨著「離婚」常態化,不少人會在婚姻初現瓶頸、略有不快時便選擇離異,而離婚的原因,除了最常見的婚外情,其他原因亦漸漸名列前茅,例如理財觀、育兒觀不合,或者僅僅因為「存在分歧」本身,與15年前我剛執業時相比,現在的客戶群體更年輕、婚齡更短。

有時我會想,這到底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是否我們越接受離婚是常態,就越輕易離婚?又是否當離婚越容易,婚姻就越無意義?當婚姻越無意義,我們就會越輕率地走進婚姻?當我們越是草率結婚,婚姻就越大機會以離婚告終?假如人們無法選擇離婚,只能選定一人,然後餘生相依為命,人們還會不會在一場浪漫有餘、形式至上的求婚儀式中,輕言許諾一聲「我願意」?

草率結婚的後果

婚姻生活遠比愛情更現實、更繁瑣,不懂婚姻的本質與利弊便草率地選擇了終生伴侶,只會令日後充滿無盡的拉扯爭執,一旦離婚要「分身家」,基於性別平權,亦不會特別優待女性——「養家糊口」是舊時代的男性責任,但在現今社會裡,假如女方經濟實力較為強,即使是女性亦要被「分身家」和承擔男方贍養費,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女性須同時操持家務與育兒,內外操勞不已,反之,即使男方對家庭毫無建樹,甚至婚後出軌,仍然以勝利者姿態把女方辛苦賺來的錢瓜分走。

新生代

作為一個經濟獨立的女性,我雖能理解法例背後的原意,但不得不承認,自己辛苦賺來的錢要被另一半分走,實在令人亦卻步,所以我建議我的客戶簽署婚前協議書,具體條款既要公平,亦應該根據具體需求量身定制——否則,請大家謹記一句老話:「帶眼識人」。

時代不斷更迭,不管是好是壞,婚姻問題與離婚個案不會停歇,而社會的文化、價值、科技將不斷交融碰撞,勢將演變出新的家庭結構與離婚趨勢。想要維持長久的婚姻關係,在選定終身伴侶之前,請多去了解社會現況、法規條文,為彼此作出務實明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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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名:家法喬樑

撰文:曹喬菱律師

衛達仕律師事務所(Withers)合夥人,專注於離婚及家事法案件,擁有多達15年經驗,曾獲《Doyle’s 指南》評為香港家事及離婚領域的推薦律師、《Benchmark Litigation》評為家庭和婚姻業務領域的「未來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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