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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7.1暴動 5男認罪還押4.17判刑

發佈時間: 2023/03/24

在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於金鐘龍匯道及演藝道交界一帶聚集堵路,及向警方投擲雜物,警方當場拘捕5男,事隔近3年後再重新拘捕。

5男昨承認暴動等罪,法官將各被告還押至4月17日判刑,先替其中兩名被告分別索取教導所報告及勞教中心報告。

5名男被告依次為黎穎豪(20歲)、陳景行(21歲)、陳俊僑(21歲)、黃家祈(30歲)及何宇軒(29歲),各人昨承認1項暴動罪。黎另承認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獲存檔法庭。

數百人聚集堵路 部分人雨傘襲警

案情指,有人於網上呼籲中斷金紫荊廣場升旗儀式,隨後在2019年7月1日早上,數百人在演藝道及龍匯道交界聚集,警方多次警告及作出驅散,惟示威者仍佔領涉案車道與警方對峙。及至當日約7時15分,部分示威者把三角形欄桿障礙物推向警方,警方再次展開驅散行動,當警方防綫移近示威者時,有人向警方投擲雞蛋等物品及噴射液體,部分示威者以雨傘襲擊警方。黃家祈在是次驅散行動被捕。

示威者隨後逗留在龍匯道車道,繼續與警方對峙,有人不時向警方投擲煙霧餅,警方遂沿龍匯道再開展驅散行動。當中黎穎豪、陳景行、陳俊僑及何宇軒被捕。

黎在警誡下稱只是想表達訴求;陳俊僑在警誡下稱沒有衝擊,無做犯法事,只是站立。各被告被拘捕時,管有物品包括頭盔、眼罩、防毒面罩、索帶、錘子等。

待取教導所及勞教中心報告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17日判刑,先替黎穎豪索取教導所報告,及替陳景行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各被告需還押候判。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