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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紅館意外 藝能等3公司遭15項票控

發佈時間: 2023/03/28

男團MIRROR去年舉行紅館演唱會期間有巨型屏幕墮下,2名舞蹈員遭壓中重傷。藝能工程等3間涉事公司涉沒有為24名舞蹈員買保險,以及無提供安全作業裝置等,被勞工處共票控15項傳票,昨提堂,案件押後至5月再訊。

被票控3間公司包括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及舞館有限公司,藝能及協興隆案發時是紅館的佔用人。除協興隆由律師代表外,藝能及舞館均派代表出庭應訊。控方申請合併3案,並申請押後案件,待辯方提供法律意見及考慮文件。裁判官將案押後至5月25日再訊。

藝能工程涉未及時通知職安主任

3間公司共被票控15項傳票。藝能工程有限公司被票控4項傳票,涉及沒有確保懸吊LED顯示屏的系統是安全及不會危害健康的,案發時香港創科媒體製作有限公司的4名職員及24名舞館僱員在該處工作;沒有在24小時內將羅德智的嚴重意外事件通知職安主任,及沒有在李啟言及張梓峯發生意外後7天內書面通知職安主任。

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被票控6項傳票,涉及沒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包括提供安全的懸吊LED顯示屏的系統安裝工作等,案發時香港創科媒體製作有限公司的4名職員及24名舞館僱員在該處工作;沒有在24小時內將羅德智的嚴重意外事件通知職安主任,及沒有在李啟言及張梓峯發生意外後7天內書面通知職安主任。

舞館有限公司則被控5項傳票,涉沒確保24名舞蹈員於進行舞蹈綵排及表演工作時的安全及健康;當僱員李啟言及羅德智因意外引致完全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超過3天,而沒在發生意外後14天內向勞工處處長發出意外通知,及沒為24名舞蹈員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