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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54歲前員工 認虐兒囚4周

發佈時間: 2023/05/04

童樂居虐兒事件至今共34名女職員被控虐兒罪,54歲幼兒工作員涉為阻2歲男童爬到隔壁的床,拍打男童的頭致他倒在床上,早前承認1項虐兒罪。

裁判官昨判刑時指處理幼兒紀律不應取易捨難,因被告不涉其他虐兒行為,不排除她用錯方法糾正幼童,判入獄4星期。

不排除用錯方法糾正幼童

被告盧敏兒(54歲)早前承認於2021年12月19日虐待2歲男童B。案情指,案發日早上盧坐在男童B的嬰兒床旁,其間B於床上背向盧,盧用力拍向B的頭部,使B面朝下倒在床上。

裁判官指被告的手法無疑錯誤,有機會對幼童造成不必要苦楚,亦會令幼童以為可用武力處事,考慮到被告於童樂居工作10年,沒被閉路電視拍得虐待其他幼兒,不排除被告用錯方法糾正幼童的行為,本案非同類案件最嚴重,但判刑須反映阻嚇性,最終判監4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