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強
曾錦強

做大股東有效落實理念

發佈時間: 2023/07/07

做大股東有效落實理念

上周談到,我們在投資時,堅持由集團控股公司或我們的子公司做大股東,以減低股東不和的誘因。我作為不貪心和不霸道的大股東,有一定的穩定作用,我的管理角色也能在合夥人之間出現摩擦時,有效協調大家。因此,我們集團的子公司暫時仍沒有因為股東之間的衝突,而令公司無法經營下去。

除了減低股東不和的誘因,我堅持做大股東的原因,是讓我們的理念、文化和價值觀,在子公司中有效落實。作為大股東,我有最終的決策權,但我很少行使這個權力,因為我相信應該讓最接近問題核心的人做決定,而合夥人作為該公司的負責人,理論上掌握的資訊比我多,讓他們做決定應該更恰當。

惟有關集團理念、文化和價值觀的事情,我便會行使我作為大股東的權力。例如,我們最重要的使命是跟員工共享成果,當合夥人違背我們的價值觀,想方設法自肥的時候,我便不能不發聲。幸好我們的合夥人都是受我們的理念呼召,暫時不太需要我行使這個權力。

我雖然堅持做大股東,但由於我放任公司開枝散葉,繁衍下一代,集團已經發展到第四代的公司了,我作為控股公司的大股東,在這些公司的股份佔比已經微不足道,但由於股東數量眾多,也正好實踐我們共享成果的理念。

(本欄逢周一、五刊登)

撰文: 曾錦強 廣告企管人
欄名: 人間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