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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津貼|2023醫療津貼一覽 合資格可月領$3000【附申請資格+方法】

發佈時間: 2023/08/08

關愛基金就醫療、教育、福利、民政及房屋等範疇,先後推出59個援助項目,惠及多個不同群組,包括兒童、長者、殘疾人士、病人、新來港人士及少數族裔等。《晴報》就整合了幾個醫療援助項目,受惠對象除了長者和病患,還包括護老者、殘疾人士照顧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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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津貼|1. 長者牙科服務資助

符合資格的長者除可獲免費鑲配活動假牙及接受其他相關的牙科診療服務,包括口腔檢查、洗牙、補牙、脫牙及X光檢查外,還可在擴展項目下接受新加入的免費牙科診療分項,包括移除牙橋或牙冠和根管治療(杜牙根)服務。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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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連續3個月正領取「長者生活津貼」長者;或正接受社會福利署資助的「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或「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及繳付第一級別或第二級別收費的長者,而又並非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
  • 從未受惠於關愛基金「長者牙科服務資助」項目;或75歲或以上於5年前或更早之前在項目下曾接受牙科服務的長者(只適用於「第二次服務的申請人」);
  • 從未受惠於衞生署的「長者牙科外展服務計劃」;
  • 已失去全部或部分牙齒或患有牙疾,及獲評估為需要並適合接受鑲活動假牙及其他相關的牙科診療服務

申請方法:

1. 正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須親身前往參與本項目的地區服務單位申請

2. 正使用家居照顧服務的合資格長者,可聯絡所屬服務隊安排申請

醫療津貼|2. 護老者津貼

今年10月起,「護老者津貼」計劃恆常化,津貼額每月增至3,000元,旨在補貼其生活開支,並讓有長期護理需要的長者可在護老者的協助下,得到更適切的照顧及繼續在熟悉的社區安老。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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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照顧長者,須居於香港及經社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的「長者健康及家居護理評估」2.0評定為身體機能有中度或嚴重缺損;或經「interRAITM 家居照顧」9.3版本評估,仍在中央輪候冊輪候資助長期護理服務(即院舍照顧服務及/或社區照顧服務);
  • 在申請及領取津貼期間,受照顧長者須居於社區及沒有使用任何院舍照顧服務;
  • 護老者須有能力承擔照顧的責任,並為受照顧長者每月提供不少於80小時的照顧時數;如照顧超過1名符合上述條件的長者,則須每月提供合共不少於120小時的照顧時數;
  • 護老者須為本港居民及居於香港,並與受照顧長者沒有任何形式的僱傭關係;
  • 護老者須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或長者生活津貼或以照顧同一名長者申領基金下「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的生活津貼;及
  • 護老者須屬低收入家庭,即護老者及與其同住家庭成員的家庭每月入息須不超過相關住戶人數的指定入息上限,資產並不計算在內

申請手續

社署會根據中央輪候冊的資料,向合資格的護老者發出邀請信。

醫療津貼|3. 殘疾人士照顧者津貼

今年10月起,「殘疾人士照顧者津貼」計劃恆常化,津貼額每月增至3,000元,旨在向低收入家庭的殘疾人士照顧者發放生活津貼,以補助其生活開支,並讓有長期照顧需要的殘疾人士可在照顧者的協助下,得到更適切的照顧及繼續在熟悉的社區居住。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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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照顧的殘疾人士,須居於香港及於2020年3月31日或之前正輪候社署任何一項指定的康復服務或教育局的特殊學校寄宿服務或醫院管理局的療養服務;
  • 在申請及領取津貼期間,受照顧的殘疾人士須居於社區及沒有使用任何院舍照顧/特殊學校寄宿/療養服務;
  • 照顧者須有能力承擔照顧的責任,並為受照顧的殘疾人士每月提供不少於80小時的照顧時數;如照顧超過1名符合上述條件的殘疾人士,則須每月提供合共不少於120小時的照顧時數;
  • 照顧者須為本港居民及居於香港,並與受照顧的殘疾人士沒有任何形式的僱傭關係;
  • 照顧者須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或長者生活津貼或以照顧同一名殘疾人士申領基金下「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第4期的生活津貼;及
  • 照顧者須屬低收入家庭,即照顧者及與其同住家庭成員的家庭每月入息須不超過相關住戶人數的指定入息上限,資產並不計算在內

申請手續

社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輪候指定的資助住宿照顧服務/日間康復訓練服務、或經由營辦機構輪候指定的社區照顧服務、或輪候教育局的特殊學校寄宿服務或醫院管理局的療養服務的殘疾人士,邀請其照顧者申請參與試驗計劃,邀請信內會夾附申請表。

醫療津貼|4. 離院長者支援

關愛基金於2018年2月推出為期3年的「支援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後離院的長者試驗計劃」,支援剛離開公立醫院並需要過渡期護理及支援的長者,為他們提供過渡期社區照顧及支援及/或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讓他們可繼續在熟悉的社區居家安老,減低他們過早長期入住安老院舍的需要。試驗計劃延續推行32個月至2023年9月底。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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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歲或以上;及
  • 因病況暫時失去自理能力,經醫院管理局的醫護人員評估為有過渡期護理及支援需要(即出院後需要臨時院舍住宿照顧及/或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但未能受惠於現行的「離院長者綜合支援計劃」

延續試驗計劃於醫管局轄下3個醫院聯網(九龍東、新界東及新界西聯網)的10間醫院(基督教聯合醫院、將軍澳醫院、靈實醫院、威爾斯親王醫院、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北區醫院、沙田醫院、大埔醫院、屯門醫院及博愛醫院)推行。

上述醫院的醫護人員會首先為有需要的長者病人作出評估及出院規劃,以便為離院長者規劃合適的護理、康復及照顧支援服務。有需要的長者隨後會轉介到下列相應醫院聯網的過渡期照顧隊:

醫管局醫院聯網過渡期照顧隊
九龍東基督教靈實協會營辦的過渡期照顧隊
新界東香港青少年服務處營辦的過渡期照顧隊
新界西循道衛理中心營辦的過渡期照顧隊

服務收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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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津貼|5. 3大醫療援助(資助自費購藥及醫療裝置)

關愛基金資助合資格病人購買價錢極度昂貴的藥物(包括用以治療不常見疾病的藥物)、指定的用於介入程序及在體內設置的醫療裝置。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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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規定

  • 醫療項目:由醫管局醫生根據醫管局現行的臨床指引評定為必需之項目
  • 藥物項目:根據醫管局現行的臨床指引,有關病人的治療計劃必須經由一名指定的醫管局醫生簽發

身分規定

  • 病人必須符合憲報刊登的《醫院管理局條例》訂定的「符合資格人士」身分;或
  • 病人必須為《入境條例》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只適用於「資助合資格病人購買價錢極度昂貴的藥物(包括用以治療不常見疾病的藥物)」)

經濟狀況規定

  • 病人必須通過醫務社會工作者(醫務社工)之經濟審查,而有關之經濟審查是以「家庭」為單位計算

申請手續

如病人須支付在醫療過程中所需的特項物品費用/自費藥物,主診醫生會通知病人,並告知相關項目的預計費用。正在接受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的人士,以及表示有困難應付用品開支/自費藥物開支的病人,會經由醫生轉介至醫務社會工作者(醫務社工)評估能否獲得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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