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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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警示 旅遊保險有得保?

發佈時間: 2015/06/19

早前我的姊妹Maggie特地約我出來下午茶,原來她一家人一早訂了7月份去南韓的機票和酒店住宿,準備等子女放暑假時去旅行。但南韓突然爆發中東呼吸綜合症,情況似乎不太樂觀,因此,香港保安局於6月9日對南韓發出紅色旅遊警示。不過,Maggie在保安局對南韓發出紅色旅遊警示的前一天,即6月8日買了旅遊保險。

「Lydia,想請教妳到底保安局實施的『旅遊警示』機制,是甚麼回事?最重要是,對旅遊保險有甚麼影響呢?」大家閒聊一會,Maggie就煞有介事地問我。

「咦,妳這麼緊張,難道妳計劃去南韓旅行?」

「是呀,我們一家人在今年初已經計劃好,趁暑假開始就帶兩個小朋友去南韓旅行,除了去首爾之外,還會去釜山,總共去10日呢!」

「哦,不用說,因為保安局已經對南韓發出紅色旅遊警示,所以妳感到進退兩難?!」

「就是呀,到底黃色、紅色和黑色的旅遊警示有甚麼分別?」Maggie好奇地問。

出發前取消行程 可獲賠償

「嗯,是這樣的,保安局為了提供更全面的旅遊資訊予香港市民,於2009年10月20日推行一套『旅遊警示』制度,主要分為黃、紅、黑三個級別。黃色表示受影響地區或國家有受到威脅的迹象,市民去到當地要提高警惕;至於紅色就表示,受影響地區或國家受到更廣泛或全國性的威脅,市民應該調整行程,如非必要(如旅遊),應該避免前赴該國家或地區;至於黑色警示,即表示受影響的地區或國家正受到嚴重威脅,市民不應該前赴當地!」

「明白,現在南韓已是紅色旅遊警示了,那我的旅遊保險是否已經有得保?」Maggie最想知道,萬一要放棄這次旅行,到底損失有多大。

「妳已買了旅遊保險?」

「是呀,我剛好在保安局發出紅色旅遊警示前一日幫家人買了旅遊保險。」

「嗯,妳真細心,但每家保險公司的旅遊保險條款都可能有差異,但現在較普遍的做法是,如果客人在紅色或黑色旅遊警示發出前買了旅遊保險,如果在評估過風險後,在出發前7日內(紅色或黑色旅遊警示仍然生效)決定取消行程,應該可以就未享用的旅費損失獲得賠償。如果是紅色,很多都可以賠一半,如果是黑色,就會全數賠償,又或者再加一些現金津貼。」

警示下出發 未必受保

「哦,明白了,但假設我在6月9日前已身在南韓,我也可索償嗎?」

「可以的,如在旅程中才發出紅色或黑色旅遊警示,受保人決定提早結束行程或更改行程而導致的未享用旅費損失,也可按上述的安排獲得賠償。」

「噢,有一個情況是,如發出了紅色或黑色旅遊警示,我仍要去受影響的地區或國家,假設我是工作,不是旅遊,但我又意外受傷,這又是否受保呢?」

「這個要看每家保險公司的條款,但一般來說,如出事原因,不是因與旅遊警示有關的,以這次為例,即不是受中東呼吸綜合症傳染,而是其他本來都是受保原因而需要治療,受保人是會繼續受保的。」

「即是說,如是因暴動而被保安局發出旅遊警示,而我又出發了,最後因為在街上遇到暴動場面而受傷,我就不受保,但如果我只是病了去看醫生,那些治療費用則繼續受保。」

「是的,但當然,妳最好問清楚保險公司,因為每家公司的保障條款或許有差異。」

「明白!」聽了我的解說,Maggie比較安心了!

tong_lydia223@yahoo.com.au

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