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玲
唐德玲

兒童買保險有限制

發佈時間: 2013/09/04

昨日提到,保險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叫做「可保利益」,如果兩者沒有任何可保利益,保險公司是不會接受他們投保的,因為會衍生「道德風險」。

父母和剛出生子女之間,嚴格來說,沒有很大的可保利益,因為嬰兒突然離世,不會對父母造成很大的財政損失,而只會對父母造成很大的感情創傷。但感情創傷是不可以用金錢去衡量的,所以不是保險的範疇。

但無論如何,保險公司一般都會接受父母替剛出生的嬰兒,或未成年的小孩買人壽保險,因為在正常情況下,父母不會因為替子女買了人壽保險而起「歪念」!

子女保額大 酌情批核

但保險公司也不能無限制地接受父母替小孩買人壽保險,因為小朋友始終需要受「保護」!所以,每間保險公司會有自己一個兒童可購買人壽保險的上限。

「但妳說,如果父或母本身有超出上限的投保額,保險公司也會接受他們的子女再買大一點,又是甚麼道理呢?」

「是這樣的,如果父母本身有買保險,保額又不算太細的話,是反映他們認同保險的意義。所以,部分保險公司會以這個作為標準,酌量批准他們的子女買到大約跟父母保額一樣的人壽保險。另外,如果一名子女買這個保額,另一名子女也要買相同的保額,不能『厚』此『薄』彼!」

「嗯,這個我大致明白了,但正如我在WhatsApp中說,我幫兩個子女買儲蓄人壽時,都沒有向第二間保險公司申報他們在第一間保險公司的投保額,我的個案有沒有問題呢?」阿June最擔心就是這個問題。

「妳是甚麼時候替子女買儲蓄人壽呢?保額又多大呢?」

「大概五、六年前吧,但保額很細,每份好像只有三萬至五萬美元左右,而且主要都是儲蓄保險!」

保單生效兩年可保障

「聽妳的情況,我認為問題不太大,因為一來保額不大,至少沒有超過現時一般保險公司可接受的投保上限;二來,妳這幾份保險已經生效了幾年。妳知道嗎?在人壽保險的契約中有一項叫『不可異議條款』,意思是如果保單生效了兩年以上,除非是欺詐,否則,保險公司是不可以因為任何理由而拒絕妳的投保!但如果妳擔心,也可以徵詢妳的保險經紀,是否需要補做一次申報。我相信,申報了也是沒有問題的。」聽到我這樣說,阿June開始放心了!

「但我還有一個問題,原來保險公司在處理索償時,會向另一間保險公司『套料』的,這是不是呢?」

「正如我早前所說,這個個案本身很不尋常,因為兩份保單的投保額加起來,是超越一般保險公司可接受的上限,更重要的是,兩份保單生效不足幾個月就出現索償,保險公司自然會特別小心處理,遇到有可疑地方時,確實是會向其他保險公司通報,希望掌握更多資料,這是正常的程序呀!」

「好了,我明白了,但聽你所說,兒童沒有太大的人壽保險需要,那麼,小孩子應該買甚麼保險呢?」(待續)

tong_lydia223@yahoo.com.au

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