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玲
唐德玲

妳「自願」買了醫保嗎?

發佈時間: 2013/06/06

在政府的醫療改革計劃中,「自願醫保」只是其中一個項目,而且,最初的說法只是「醫療融資」,到第二階段諮詢後才改為「自願醫保」。由於「自願醫保」跟小市民息息相關,大家便把注意力集中在這一點。

早前政府委任了一家顧問公司,就「自願醫保」的可行性,以及初步產品設計提出建議,上周就公布了一些細節,再度引起市民的關注。

根據顧問的建議,醫保產品最少要符合10項最低要求,包括在投保前已有的疾病,保險公司不能拒保,並須終身續保等,如保險公司未能符合則不能參與,而未來如要推出新的醫療保險產品,也必須符合這些最低要求。

效星澳增收費透明度

政府在醫療改革第二階段諮詢文件時,曾表示會要求私家醫生或醫院,提供「症候族群分類」(Diagnosis-related Group,簡稱DRG),即治療每種疾病的平均費用,制定套餐收費,以讓購買醫保的巿民,在治療前可得知預算開支,這個建議曾獲得不少巿民支持。

不過,今次的顧問報告則指出,因為香港還未有完善的DRG機制,故短期難以推出,建議仿效新加坡推出的「服務預算同意書」及澳洲推出的「免繳付套餐」或「定額套餐」治療或手術清單,增加收費透明度。

「服務預算同意書」,即自願醫保投保人在接受治療前,醫生須書面報價,羅列各項醫療服務,保險公司也須列明病人在保單範圍以外或須自付的費用,讓病人在接受治療前,已明確知道需要自付的費用。而「免繳付套餐」或「定額套餐」的治療或手術清單,則由保險公司和醫生或醫院根據合約,雙方同意以一個金額治療某種病症,但病人或因而失去選擇醫生或醫院的權利。

私院醫保催生「自願」

姊妹們,聽了以上的解說,大家對「自願醫保」這個概念是否掌握呢?我同意,如果落實到細節,「自願醫保」確實有點複雜,但這個是切身問題,大家不要掉以輕心。我嘗試再交代一些背景資料,希望讓姊妹們更易明白。

回歸初年,政府有感於公營醫療系統的負擔日益沉重,於是銳意擴大私立醫院的市場份額,希望有能力支付較高費用的市民,轉去光顧私家醫院。

事實上,近年要求優質服務的中產人士不斷增加,他們透過購買醫療保險,令到自己有病時多一個選擇,就是可以使用私家醫院服務。政府也看中這個發展趨勢,實行將計就計,索性鼓勵更多人購買醫療保險,那就催生了今日的「自願醫保」建議。

不過,如果妳已經「自願地」購買了醫療保險,其實,討論中的「自願醫保」跟妳又可能沒有太大關係。為甚麼?明天再續。

tong_lydia223@yahoo.com.au

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