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桃
沈桃

海難問責

發佈時間: 2013/05/03

政府終於公布了南丫島海難調查報告,公眾的焦點自然落在導致意外的原因及事件應該由哪一方負責。報告重組了意外發生經過,指海難發生的關鍵原因,是海泰號在發生撞船前不足一分鐘,即兩船相距半海里時,未有按《避碰規則》向右轉,反而向左轉軚,導致兩船最終相撞,故專家證人Captain Pryke認為,海泰號要為撞船負上主要責任。

有報道指海泰號船長黎細明擁有31年航海經驗,於2008年加入港九小輪,意外前四個月負責駕駛海泰號,曾駕船航行南丫島航綫數百次。一個有如此豐富航海經驗的船長,誰會想到在關鍵時刻,處理問題如此不堪一擊,最終造成無可挽救的錯誤?

當然,事件造成39條人命無辜枉死,海事處亦須負上責任。海事處作為政府部門,由最初審批船隻圖則、檢驗新船,以至船隻航行後的檢查工作,十幾年間竟然一直出現人為錯誤,對船隻安全的監管工作如此粗疏及欠缺責任,置市民生命安全於不顧,實在令人非常失望。

(本欄逢周五刊登)

撰文: 沈桃 好飲好食好奇之穿花蝴蝶
欄名: 中環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