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應至24歲

發佈時間: 2018/03/23

青春期應至24歲

在不少國家,過了18歲生日就意味着成為成年人。但最近有澳洲科學家提出,應將青春期放寬到10至24歲。

一般認為,青春期始於腦部的下視丘開始分泌荷爾蒙,刺激腦下垂體和性腺,令身體急速生長發育;而這個過程一般在約19歲結束。不過,根據英國廣播公司報道,主要由澳洲學者組成的研究團隊在期刊《刺針︰兒童與青少年健康》上發表論文指,無論從生理還是社會角度看,青春期都應該延長至24歲。

從生理角度而言,當身體仍在發展,就處於青春期階段。大腦在20歲後仍然持續成長,提升處理信息的效率;不少人的智慧齒到25歲才長出來。科學家認為,由此可見19歲這界綫,並不切合生理定義上的青春期。

從社會角度而言,年輕人結婚的年紀不斷延後。英國國家統計署的數據顯示,2013年英格蘭和威爾斯人口的首次結婚平均年齡,不論男女都延後至30歲後,較40年前推遲八年;2017年的統計亦顯示,20至34歲人口中,有超過四分之一仍與父母同住,意味其經濟和生活都仍未能自立。

科學家認為,重新定義青春期及青少年的年紀,有助政府制定合適的政策,如將青少年福利政策及其他相關支援服務的年齡層擴至25歲,以便恰當地回應現實情況。

(本欄逢周三、五刊登)

撰文: 邱焱
欄名: 《藍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