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健儀
方健儀

唔想見的人無謂見

發佈時間: 2018/10/29

唔想見的人無謂見

上個月有舊同事從外國返港,大夥兒合得來的朋友約飯局,大家把酒言歡話當年,好不熱鬧,吃至餐廳打烊也不願離開。直至其中一位朋友說有卡拉OK局要轉場,熱愛唱歌的我當然也想參與。但當朋友說K局中有一位我一直不喜歡,姑且稱她為X小姐的舊同事也在場,我立即改變主意,更直接地說︰「因為X小姐都喺度,我唔去啦。」朋友都對我的直接報以驚訝表情。

每個人一生中,總有一些人合得來,有些合不來。但不知你是否如是,當你年輕時,對一個人的好惡不會輕易形於色。年少氣盛的我,總希望身邊有大夥兒簇擁着,或是擠在大多數中,生怕被人排斥,生怕自己寂寞。即使同學中有些是你討厭的,有些喜愛炫耀,有些諸多挑剔,你總會「包容」他們,一起吃飯,一起玩耍,因為怕被人負面標籤。

到剛踏入社會,情況也不遑多讓,尤其是以前做記者,最重要是人面廣,脈絡多,「攞料」寫報道也容易些。同事間也講求團隊合作精神,即使某某同事工作如何自私,如何不濟,如何「扮大佬」,我都會叫自己圓滑地笑着跟他合作。我不喜歡X小姐的做事方式,所以對她一直有戒心,甚至可說是討厭,遇上她總有無名的不爽。可是,與合不來的人一起工作,卻諷刺地是很多人工作的一部分。

發展到現在,竟然是做了幾十年人才懂得開竅。每人每日只有短短24小時,很多有意義的事等着我去做,即使是小睡或放空片刻,也比花時間在我討厭的人和事上更有意義。那次直接對朋友說因為X小姐在場,我不參與活動,過後我有檢討應否婉轉些?但人愈長大,愈不想演戲,與其強迫自己「四萬」般對一些我討厭的人,何不忠於自己?不再偽裝,連推搪的故事也省卻,乾脆說不喜歡便不喜歡。所以現在不論飯局或工作,我總會問清楚誰是同伴才會赴會。

有朋友說,人愈大,知己愈少。我認同!我們的時間愈來愈少,何必浪費在乞人憎的人身上呢?

(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方健儀 傳媒工作者,包括電視電台節目主持、司儀、大學兼任講師、傳媒顧問等。
欄名: 破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