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艷
張宏艷

執着與放下

發佈時間: 2019/02/14

執着與放下

今天是情人節,情人愛到濃時如癡如醉,愛情消逝時則要生要死。今天分享一個廣為流傳的故事,講講「執着」與「放下」。

話說捉猴子的獵人,有一個很有效的方法。取一大口玻璃瓶,內放美食,但瓶口狹窄,剛好容得下一隻手。把瓶置於郊野,猴子見到美食,遂伸手進瓶抓着美食。可是,一旦握着美食,拳頭太大,通不過樽頸。猴子只顧已經到手的食物而不願放手,於是自己握着拳頭被瓶子囚禁,獵人好整以暇回來,一舉抓着猴子。

猴子被抓,完全是因為自己的執念。摸到食物,以為必屬自己,遂捨不得,放不下。若從人的角度看,這執着之物於別人可能毫無價值,於自己卻是最心愛、最捨不得放手的東西,尤其如此,方「捨不得」,緊緊握拳,無論如何都不放手,被緊緊套着,走不出、衝不破。

情之為物,就是最心愛、最捨不得之物,但換一個角度看,乃心中的執念。若一個人已經不值得愛、不愛你、冷冰冰沒有愛,那就無謂執着於曾經擁有而緊握不放,倒不如放開手,讓自己回復自由,海闊天空。愛到盡頭的痛苦,往往不是外界造成,而是心中的執着,不願放手。換一個角度看,放了手,就擁有整個天地,海闊天空。何必做一隻笨猴子?

(本欄逢周二、四刊登)

撰文: 張宏艷 資深傳媒人、資深港媽
欄名: 每日驚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