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程證審批權

發佈時間: 2019/02/25

單程證審批權

根據單程證配額,每天約有150人由內地「移民」到香港,每年就有五萬多人。最近討論住屋(公屋)和醫療需求時,不少評論針對這些新移民,認為其加重了香港的負擔。

移民是全球大議題:美國總統特朗普要建設圍牆,就是要阻止非法移民進入美國;英國退出歐盟,就是不想歐盟的國民自由進入英國;歐盟本身亦就應否及由誰接收難民而爭論不休。

我的立場是,我明白新移民可能會加重香港的住屋及醫療需求,但我原則上不反對新移民,特別是年幼子女或配偶來港團聚的新移民。我認為家庭團聚是應重視的價值;而我有朋友的家人也是因這政策而於近年來港,相信讀者也有這樣的朋友。然而,來港者的身份及數量(未必要維持每天150人),均應由特區政府審批執行。這樣特區政府才可因應實際情況調節來港的人數及種類,以控制其對社會的影響。

到目前為止,特區政府並未全面公布新移民的資料:有多少是年幼子女?有多少是夫妻團聚?有多少是父母或兄弟姊妹的申請?他們的經濟及其他背景如何?沒有這些詳細資料,其實政府及民間反對者都只是空喊口號,無法面對及處理問題。

不過,要取回單程證的審批權,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中央政府從來無表示過會放棄審批權,政治上仍由中央決定甚麼人可以來港,地方官員仍可藉行使這權力而獲得「利益」。特區政府也知道中央的取態,所以從無表示會向中央反映意見,探討可否取回審批權。這只會令新移民問題繼續成為「議題」,無法確實面對。

(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鄧偉棕 畢業於中大社會系,執業律師,佔中運動支持者。
欄名: 後佔領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