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意願

發佈時間: 2019/03/18

人民的意願

英國國會據說要尊重「人民的意願」,決定在2019年3月29日脫離歐盟,但事與願違,國會無法同意首相與歐盟達成的協議,何時脫歐仍是未知之數。

「人民的意願」是一個偉大的名詞,似乎不尊重之,就是逆民意、逆世界潮流。但細心分析,人民的意願是甚麼呢?在一些明確的議題,例如愛爾蘭舉行公投,決定是否容許同性婚姻,人民的意願是很容易確定及執行的。至於脫歐這回事就不同了,就如男女說要離婚,其實已涉及三個官司︰一、要否離婚;二、子女如何照顧/撫養;三、財產如何分配。

英國公民投票說要脫離歐盟,究竟想要甚麼?有些人覺得歐盟移民來到英國,搶了他們的飯碗,脫歐就是制止移民進入英國。有些人認為歐盟對商貿管得太嚴(歐盟標準嚴格,眾所周知),脫離歐盟就可以做多些生意。也有些大英國本位的,認為英國不應受制於歐盟法律和歐洲法庭。國會議員為了自身的利益而行事,就更不用說了。

而且,脫歐還沒考慮北愛爾蘭與愛爾蘭的邊界如何處置。在北愛的衝突得以緩和,成果來之不易,脫歐後大家也不想在邊界再次架起圍欄。現在大家還未想到解決方法,因此歐盟堅持後備方案,認為此一議題一日未解決,英國也不能脫離共同關稅區。但強硬派認為「可怒也」,歐盟可藉此令英國永遠困在歐盟。事到如今,國會議員各說各話,無法達成共識,又不同意再次公投,人民暫時無法再次表態。

有人說,人民的意願製造混亂,不要也罷!但我認為最少這不由獨裁者決定。希望英國的人民及國會議員最終修成正果,為脫歐(或不脫歐)找到出路。

(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鄧偉棕 畢業於中大社會系,執業律師,佔中運動支持者。
欄名: 後佔領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