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陰影下的幸福國度

發佈時間: 2019/04/12

強姦陰影下的幸福國度

如果在網上搜尋器輸入「丹麥」,出現的關鍵字應該都離不開「幸福」、「快樂」這些字眼。但這個堪稱全球最快樂的國度裏,當地一個快樂研究學會進行了一個名為「幸福陰影之下」的調查,卻發現丹麥女性並不快樂。

國際特赦組織的一份報告指出,丹麥女性被強姦的數字一直高企,不時出現性暴力的新聞。根據丹麥司法部的數字,每年約有5,100宗意圖強姦個案,但只有不足900宗報警,最終定罪的更只得94宗。不過,隨即有當地大學進行同樣的研究,就發現2017年丹麥有超過20,000名婦女被強姦,對於只有大約580萬人口的丹麥來說,比例絕對不小。

事實上,丹麥是最早簽署《伊斯坦布爾公約》的國家之一。所謂《伊斯坦布爾公約》,是歐洲首個專門打擊對婦女暴力和家庭暴力的國際公約,為檢控暴力行為、支援和預防行動定下最低標準。不過,正因如此,丹麥被批評這麼多年來都只是滿足最低要求而已,而最為人詬病的,就是丹麥法律中對強姦的定義。

根據丹麥法律,性行為中涉及暴力和威脅才算是強姦,所以當受害人報警後,執法部門除了看表面傷痕外,亦會看受害人有否反抗來判斷當中是否涉及暴力元素。但不少受害女性指出,遭強姦時根本來不及反應,或因為害怕受到傷害而不敢動,甚至被落藥而無法控制自己的身體。國際特赦組織批評,基本上非自願的性行為就已構成強姦,要重新定義才能夠提供足夠的保障。

綜觀世界各國的做法,在28個歐盟成員國當中,只有七個國家同意非自願的性行為已屬強姦的一種,當中包括瑞典、盧森堡、比利時等。諷刺的是,好像丹麥這類國家在歐盟性別平衡排行榜上名列前茅,但當地的女性卻仍然要面對這種性暴力情況。所以現在丹麥女性要爭取的,是希望日後不再通過向男性say no才能保護自己,而是只有當自己say yes才可進行性行為,才真正算得上是男女平等。

(本欄逢周五刊登)

撰文: 吳沅琪 香港電台第一台《十萬八千里》,逢周六上午11時播出。新聞裏,有知識,60分鐘走遍世界。
欄名: 《十萬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