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真相 得和解

發佈時間: 2019/07/15

尋真相 得和解

社會已有共識,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找出2019年6月12日(及其後)所發生的事情的真相。

有份參與六月以來的示威及遊行人士,當然要求成立委員會,但重量級人士如大律師公會、社福界、前政府高官,甚至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也表示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如果特區政府不予回應,事態難以緩和。監警會明顯不能取代獨立調查委員會。

我認為,採用「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Conciliation Commission)的模式是最可取的。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一方面要尋找真相,例如6月12日當天由誰指揮、警隊及示威者中有無人使用過度武力等等。但找到真相後,要和解就是為了社會向前推進,不再冤冤相報,不論警察或是示威者均不予起訴,這樣才可達至真正的(社會)和解。(我覺得李國能法官認為要判罪才可達至公義,是給法官的思維限制了。)

南非總統曼德拉就成功使用「真相與和解委員會」,達至南非黑人與白人之間的真誠和解︰白人(警察)要承認在種族隔離期間對黑人的迫害,而黑人因為白人認錯,而同意與白人和解。另一個例子是英國政府與愛爾蘭共和軍達成和解,甚至同意特赦正在服刑的愛爾蘭共和軍。

當然,曼德拉處於強勢,為了南非向前邁進,展現了政治家的風範,同意和解(而非起訴白人);相反,特區政府處於極弱勢,既不能鎮住警隊的反對聲音,又失信於民眾,恐怕沒有政治能量去推動和解,可悲也。

(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鄧偉棕 畢業於中大社會系,執業律師,佔中運動支持者。
欄名: 後佔領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