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食品安全要注意 處方糧的謬誤和反思

發佈時間: 2019/09/16

早前我在Facebook學會專頁,寫了一則由加拿大CBC拍攝的一個節目中有關狗狗減肥的故事。當中記者帶一隻狗狗去不同的獸醫診所做診斷,所有的獸醫不約而同地指出狗狗需要減肥,其中一個獸醫推薦記者購買減肥「處方」食品給狗狗,並且清楚地向記者表示減肥「處方」食品是有科學研究的,但是當記者致電該「處方」食品生產商查詢有關研究時,生產商只以未發布為由回答記者,並沒有正面回應該減肥「處方」食品是否有相關的科學證據證明有效。

這個「奇怪」的事情中,我不禁會對該製造商所生産的商品產生疑問,他們的「處方」食品是否真的有充分的科學證據,證明「處方」食品可以治療和緩解貓狗的疾病?事實上我在加拿大CBC未播放這個採訪前,我對「處方」食品充滿信心,原因在於「處方」二字。「處方」在法律上是由醫生對病人經過診斷,確定病人病因而「處方」藥物來對疾病進行治療或緩解。而作為「處方」 用品需要經過批審成功後(需要提供科學研究、臨牀應用和安全數據),才能成為「處方」藥品販賣。

以美國為例,獸醫「處方」食品是以「處方」藥物形式販賣,即是「處方」食品生產商,要向美國聯邦機關提供該「處方」食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數據和信息」,獲得批准才能在市場上販賣,得到准許販售的「處方」食品,飼主亦只可以在獸醫的處方下才可以購買。

從這個方面來看,「處方」食品應該是有科學根據的食品,但為甚麼會出現CBC這個情況?原來美國FDA對寵物「處方」食品的處理方法有別於一般「藥物」。人類的「處方」藥物都需要向政府提供「安全性和有效性數據和信息」,但FDA對寵物「處方」食品提供另類處理方式。FDA用行政方式容讓生產商可在不需提供「安全性和有效性數據和信息」就可以通過獸醫販賣,如是者出現了一些可能沒有科學根據的寵物「處方」食品在市場販售,賺取龐大的利益,但在治療和緩解寵物疾病的效益上,寵物可能得不到應有的效果,加上寵物「處方」食品中沒有相對的「藥物」添加,更使人質疑是否真的需要獸醫處方。

隨着愈來愈多寵物食品安全問題被人揭發,在美國開始了針對寵物食品的法律訴訟,訴訟中部分是對寵物「處方」食品發起的。所以作為毛孩家長,真的很需要釐定清楚了解,你購買的寵物食品是否真的如宣傳資料一樣,以確保毛孩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