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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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機構不會雪中送炭

發佈時間: 2019/10/02

貸款機構不會雪中送炭

姊妹們,上日提到,消費者委員會(下稱消委會)早前發表有關改革放債法規和營商手法的研究報告,指出本港借貸市場增長快速,但規管市場的《放債人條例》則40年來未作重大修改。

消委會指出,過去10年,放債人牌照數目由779個大增兩倍至2,260個。大家為了搶生意,千方百計去鼓勵人借錢,令到貸款廣告鋪天蓋地,以低息甚至免息、免入息證明等招徠,條款五花八門,容易產生混淆或有誤導成分。

3分1年輕人曾負債

另外,放債人標榜的貸款利率範圍大,實際年利率由最低9.6%至最高59.5%,欠缺參考價值。營商手法也有很多問題,例如有放債人僅以手機短訊確認借貸合約,無正規合約列出借貸條款。

而據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的資料,2017年針對年輕(18至29歲)在職人士調查,逾6成人入不敷支,3分1曾負債。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據非政府組織統計,近來年輕人的求助個案增加25%,又稱年輕人在無法還款時傾向以破產處理,而令他們不願申請破產的原因卻是因怕無法再申請其他借貸產品,情況令人憂慮。

因此,消委會提出4項建議,包括成立特定監管機構,監察信貸行業,具體建議是加強牌照審批、列明持牌人資金要求和訂定持牌人資格等等(工作經驗、學歷、刑事紀錄等)。

另外,也建議修訂現行法例,當中建議「大耳窿」的標準,由過去年息60%降低至48%,而放債人必須確保借貸人有還款能力,並監管相關的宣傳廣告。

第三是提高市場透明度,監管機構會定期收集市場數據,長遠協助持續改善市場規管。最後是加強教育及諮詢服務,推廣理財和借貸管理等知識,建立健康和負責任的借貸文化。

姊妹們,我過去指出過,絕大部分成功的生意人都會借錢,即是用別人的錢去搵錢。他們借錢是去做生意,至少有一定機會賺錢,但他們尚且感到還錢並不容易;如果大家借錢是去消費,那麼,妳怎樣確保自己有能力還錢呢?

我必須指出,銀行和財務公司願意借錢給你,是因為妳會連本帶利還錢給她們。如果妳不還錢,銀行和財務公司不但不會再借錢給妳,更會馬上要妳找清整筆債呢!

所謂「落雨收遮」,銀行和財務公司只會錦上添花,而不會雪中送炭的。當妳順風順水的時候,會主動借錢給妳;但當妳窮途末路,最需要她們借錢給妳周轉的時候,她們會以各種各樣的理由,拒絕妳的請求。

學習理財以儲蓄為先

為了抗衡借錢消費的歪風,我想向年輕人灌輸一些正確的金錢觀念,其中有兩個基本概念十分重要,一是工作收入是理財之本,二是人與金錢的5種關係。

除了少數含着銀匙出世的富家子弟外,絕大部分人的財富都是靠努力工作賺回來的。如果沒有工作,就等於沒有收入,沒有收入,又何來花費、何來儲錢呢?也更談不上理財。

至於人與金錢的關係,更不只是賺錢(earn money)和花錢(spend money)那麼簡單,我們還應該儲錢(save money),然後便是為金錢增值(grow money),最後更應該與人分享金錢(share money)。

事實上,這5種與金錢的關係,就是我們整套理財價值觀的框架。大家要記住,整個理財金字塔最堅實的底部,都是以儲蓄為主。量入為出雖然是老掉牙的說話,但卻是永恒不變的真理!

(本欄逢周一、三、五刊登)

tong_lydia223@yahoo.com.au

撰文: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欄名: 女人筆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