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強
曾錦強

網絡契約

發佈時間: 2019/12/04

網絡契約

「互聯網之父」Tim Berners-Lee發動一項叫做「網絡契約」(Contract for the Web)的全球約章,讓互聯網更能造福人群,也避免它的負面影響。契約獲得科技巨擘Google、Facebook、微軟等支持。

「水能載舟,也能覆舟。」互聯網讓人們更聯繫,資訊更透明和流轉速度更快,讓企業和個人更有效地協作,也為生活帶來很多便利,但它也帶來很多前所未見的傷害,例如起底欺凌和個人私隱的問題。

「網絡契約」對政府、企業和個人各有三點約章:政府要確保每個人都可以接觸到互聯網,保障網絡完全開放,尊重和保護人們的私隱和數據權力。企業要提供所有人都能負擔的互聯網服務,尊重和保護個人私隱和數據,而且開發對人類最好的互聯網技術。個人要成為網絡上的創造者和協作者,建立尊重公民言論和人格尊嚴的強大社區,還要為網絡開放和成為全球資源而奮鬥。

讓網絡成為更好的資源,我認為還應打擊假新聞,而這在「網絡契約」中着墨不多。政府應立法懲罰在網上發布假消息和假新聞,企業也應投資於發現和打擊假新聞的技術,而個人則應有責任只傳播經過核實的消息和新聞。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有一個安全、不受政治操控的網絡環境。

(本欄逢周三、五刊登)

撰文: 曾錦強 廣告企管人
欄名: 人間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