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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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真事#人吃人案 #大海漂流#人人都是法官

發佈時間: 2020/07/13

真人真事#人吃人案 #大海漂流#人人都是法官

現時許多人對法庭的裁決意見多多,批評尖酸刻薄,好像自己的分析才是最合理、最合乎法律。不如大家試試面對一件匪夷所思,卻又真人真事時,如何判決……

19世紀時,一艘郵船在澳洲海域沉沒,只得四人生還。他們擠在一隻13呎長的救生艇上,食物只得兩罐罐頭。4個人中,杜德和是船長;史是助手;布是能幹船員;柏是見習船員,他只有17歲,身體狀況是最虛弱的。

他們以一罐罐頭捱了兩天,之後兩天靠雨水度日。到第5天,他們抓到一隻海龜,這一天他們可能太興奮或餓久了,竟把僅餘的一罐罐頭也吃掉了。

過了一個星期,他們連海龜的硬殼也吃掉了,但仍找不到獲救脫險的希望,亦找不到任何食物。4個人的嘴唇和舌頭都因為脫水而發黑,手腳腫脹,皮膚潰爛,要靠喝自己的尿液來解渴。

見習船員柏捱不住,開始失去理智,胡言亂語,他又喝海水,這無異是飲鳩止渴。

第19天,船長杜德和提議以抽籤方式,決定誰被殺掉作為其他人的食物。結果,他的助手史猶豫不決,船員布反對,計劃被擱在一旁。

後來,船長杜德和勸說猶豫不決的助手史,說柏的身體狀況最差,無論如何他一定會比其他人先死,他們始終也可能要吃他的屍體。況且柏是孤兒,沒有親人……結果史被說服。船長杜和助手史贊成,助手布雖然反對,而柏已經昏迷,2比1,杜即殺了柏,3人吃柏的屍體度日……

4天後,他們在太平洋給一艘由智利開往德國的法國船隻救起,當時他們3人已經把柏的屍體吃了一大半。船經過英國時,英國政府決定起訴3人謀殺罪,但是許多英國民眾卻很同情被告。

面對這樣的情況,告還是不告?法律、道理、人情,如何抉擇?(星期三續)(本欄逢周一、三、五刊登)

撰文: 潘少權 喜旅遊 穿梭南北東西 愛讀書 探索中外古今
欄名: 天地#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