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健儀
方健儀

貶低某人,抬高某人

發佈時間: 2020/08/24

貶低某人,抬高某人

我曾在此欄分享,過去20年我苦苦纏在一個赴英留學的全費獎學金中,結果3次申請3次都敗北。除了天時地利外,我想談談其中一次關乎「人和」的失敗經驗,而那次經驗讓我在職場上畢生受用。

我第一次申請是在20年前,當時的第一關要就着4條問題作答。其中一條是面試老是常出現的問題︰「為何想到海外升學?將來有何抱負?」簡單吧!我直接寫道︰「因為英國擁有具影響力的傳媒機構,包括BBC及路透社,而且記者地位高。反觀香港只是彈丸之地,新聞機構想影響世界很難。記者普遍達大學程度,但社會地位不成正比。」

很由衷及自以為謙虛的答法,結果我名落孫山。當時跟我的推薦人訴說此事,對方直言我「抬高別人,貶低自己」不是理想做法,特別是外國人的思維,期望了解申請者的正向思維,多於負面思想。如果要表達差不多意思,我可包裝為完成學位後,我如何協助助本地傳媒,而不是貶低某個行業。

推薦人繼續塞錢入我袋,說相反地「抬高自己,貶低別人」更不可取。一個人為爭取機會表現自己,獲得認同是無可厚非,但因而踩着別人上位,正正把一己的狹隘思想與行徑表露無遺。別以為暗地裏貶低別人無人知,其實世上的朋友圈子小得可憐,當事人的糗事往往9秒9在WhatsApp谷被傳開、被唾棄、被孤立。

記得曾經有人要我協助宣傳其競爭對手的低劣,以凸顯客戶自己的優勢,我拒絕了。如果你覺得對方銷售手法有問題,甚至犯法,應向海關或消委會舉報,還消費者一個真相,而非單純由我這個福祿壽幫你踩他人幾腳,只會讓人覺得你及我都小家。

所以,無論貶低何人,抬高何人,結論都是「人比人,比死人」。有麝自然香,真材實料自然有人追捧;無料扮四條,唱衰別人只會自食其果。(本欄逢周一刊登)

撰文: 方健儀 傳媒工作者,包括電視電台節目主持、司儀、大學兼任講師、傳媒顧問等。
欄名: 破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