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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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子女有否差別?

發佈時間: 2021/04/14

管教子女有否差別?

「為甚麼哥哥可以去,我不可以去?」

「哥哥年紀比你大。」

「為甚麼?這不公平!」

「待你16歲時,媽媽也會讓你去。」

「到我16歲,你又會說那些地方不是女孩子去的。」

「這是事實,有些地方不是女孩子去的!」

「不公平!你們偏心。」

父母對待一對子女時,許多時候會因為他們的年紀和性別而有所不同,他們沒想到「好心做壞事」。同事的兒子16歲,同學們準備和他去西貢露營慶祝生日,他央求了許久父母才答應他;女兒小一歲,想跟哥哥去露營見識一下,同事夫婦以年紀小和她是女孩子而不准許。

在女兒眼中,15歲和16歲根本沒有甚麼差別,為甚麼她要等多一年?其次是去露營有男有女,哥哥也有女同學去,為何只讓哥哥去?況且去西貢露營為甚麼不適合女孩子去?

起初同事也不願意讓兒子去,不過男孩子嘛,始終要讓他獨立,見識一下世界。平時他也是乖仔一名,所以才勉為其難地讓他去一次。說句心底話,就是他是男孩子,如果是女兒就一定不准!

在同事夫婦心目中,15歲女兒去露營,而且有其他男孩子在場,總好像有點甚麼。這裏涉及管教的手法和心態問題。父母看的是年紀和性別,但女兒並不認為這兩點是理由,她因妒忌哥哥可以去而把責任推向父母,說父母偏心。

同事心想,不讓女兒去不就是為她好嗎?怎麼她還罵自己偏心呢?父母和女兒之間在認知上有很大的落差。

這類對話,可以換上任何活動和任何地方;今時今日,以年紀和性別作為理由,看似合理,卻又不完全是理由。

(本欄逢周三、五刊登)

撰文: 潘少權 喜旅遊 穿梭南北東西 愛讀書 探索中外古今
欄名: 天地#旅人